问题1: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相关事宜不属于住房城乡建设部管辖范围,建议向应急管理部咨询;在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前,不能暂以高级工程师或一级建造师证书替代担任项目安全总监。
问题2:根据《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这同时包括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
互动问答Interactive Q&A
互动问答
问
1.办法第二十二条,“项目安全总监应当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近两年注安考证需求将会极大,本办法发布时已过了注安报名时间,开始执行时新一轮注安考试还未开始,企业持证人员会明显不够。那么中级注安的考试时间可否开放成一年两次?或者在考试前,达到设置安全总监要求的项目,若无中级注安履职人员的,能否暂时以高工或者一建证书作为任职项目安全总监的条件?2.办法第二十七条,分包企业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是否包括劳务分包?如包括,“200人以上的,配备不少于3人,且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 1%”的要求使得大型工地劳务分包的安全员数量要求相当大。
答
问
贵部于2025年9月26日印发了《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第三章第二十二条“项目安全总监应当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施工安全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行业领域内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满2年。”据了解,“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考取前提条件是必须取得建造师证件(一建或二建),目前大多数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主要考取的证书是注册安全工程师证,请问是否可以约定通过注册安全工程师证的人员也可以考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答
根据《办法》第二十二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可以报考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往考取B证须以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为前提,但新规实施后,B证制度已调整为“双通道”管理:项目经理通道仍须具备建造师资格;项目安全总监通道则凭初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即可报考,无需建造师资格。因此,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的人员可直接报考B证并担任项目安全总监。
问
看了施工现场机械类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问题的提问与回答,C3证不能替代C1证,有疑问。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中规定(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参加土建类安全生产管理专业考试合格后,可以申请取得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土建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参加机械类安全生产管理专业考试合格后,可以申请取得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从事全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指持有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以从事C1.C2类的工作)
答
建筑起重机械在安装、拆卸、顶升、降节、运行及吊装等环节风险极高,是施工现场典型的危险源,近年来多起生产安全事故均发生于此类高危环节。为了有效减少涉及起重设备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亟需增加专业力量进行针对性监管 。新规要求的核心在于“增量”管理,即在原有安全员配备基础上,专门增加一名盯守起重机械的人员,以提升现场本质安全水平。
综合类C3证具有极高的通用价值,在通用安全管理职责上覆盖全部领域。根据《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除建筑起重机械外,还包括土石方机械、运输机械、桩工机械、混凝土机械、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地下施工机械、焊接机械及其他中小机型等共计10大类。持C3证人员完全可以从事上述除起重机械专项监管之外的全部机械及土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但在涉及起重机械的特定场景下,新规强调“专业专注性”,要求增配的人员必须专职负责起重机械安全,不再兼任其他职责,因此C3证在此特定增配环节不可替代。
问
一网友2026年1月13日在“政务咨询”提问关于C3证件的事宜,2026年1月26日的回复中表示“C3证不能代替C1证”。但查询安徽省住建厅互动交流平台2025年11月7日的回复,回复是:“C3(综合类):指可从事全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即建安C3证可以替代建安C1证或建安C2证。”;再质询上海市培训中心,答复也是“建安C3证可以替代建安C1证或建安C2证。”请问C3是否能代替C1或C2,以哪个说法为准?是否有明确的条文依据?谢谢!
答
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应当至少增加1名机械类(C1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此特定情形中C3证不能代替C1证。
建筑起重机械在安装、拆卸、顶升、降节、运行及吊装等环节风险极高,是施工现场典型的危险源,近年来多起生产安全事故均发生于此类高危环节。为了有效减少涉及起重设备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亟需增加专业力量进行针对性监管。新规要求的核心在于“增量”管理,即在原有安全员配备基础上,专门增加一名盯守起重机械的人员,以提升现场本质安全水平。
问
建质规【2025】3号文《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中第八条 企业安全总监应当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及管理能力的考核,具备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行业领域内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满3年。问题: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就具备任职企业安全总监资格?
答
建质规【2025】3号文《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中第八条明确规定,企业安全总监需满足四项要求:1、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及管理能力的考核。2、具备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3、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且在本行业领域内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满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