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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打开带有手孔或人孔的固定式压力容器投加粉状物料操作人员是否需要取压力容器操作证需要取留言日期:2024-01-08
尊敬的局领导:在精细化工生产过程中,属于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反应釜(带手孔或人孔),操作过程中会在停下来的状态下打开手孔或人孔人工加入粉状固体物料,那么操作人员是否需要取得压力容器作业操作证(R1).盼回复!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4-01-1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取证要求请查阅《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附件2。
关于火电厂给水管道级别划分问题
说明: 1、压力管道中“动力管道”最初的定义是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TSG R1001-2008)的附录B4,GD类-动力管道,其定义为:“火力发电厂用于输送蒸汽、汽水两相介质的管道,划分为GD1级和GD2级”(后续的《特种设备目录》将代号GD统一修改为GCD),也就是说,“动力管道” 不包括水介质管道。在TSG R1001-2008之前的法规文件中,压力管道分类一直是:GA类-长输管道、GB类-公用管道和GC类-工业管道三类,《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TSG R1001-2008)颁布实施后,压力管道分类变为:GA类-长输管道、GB类-公用管道、GC类-工业管道和GD-动力管道四类。后续的《特种设备目录》及各类法规文件中再也未给出过“动力管道”的详细定义。 2、国家质检总局2014年第114号文,将动力管道划入工业管道,压力管道类别变成: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三个类别,其中工业管道包括:GC-工艺管道、GCD-动力管道和制冷管道三项。 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市监特函【2018】515号)文,第二条: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基本要求,第(一)设计,1、由锅炉制造单位设计的锅炉范围内管道,其设计文件应当纳入锅炉设计文件进行鉴定,并加盖设计文件鉴定专用章;由管道设计单位设计的,设计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级别压力管道设计资质(注:此处并未特殊注明具有GCD设计资质)以及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经历,管道设计文件中应当注明符合《锅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同时注明材料、焊接、热处理、检验检测等技术要求。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1年第41号《市场监督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注二:“锅炉制造、安装许可参数级别”中指出,“5.锅炉范围内管道可以由锅炉制造单位设计,也可以由取得GCD(动力管道)级压力管道设计许可单位设计”(注:此处并未说明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全部属于GCD管道)。 5、按《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第1.2.2条规定,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包括:主给水管道(水介质)、主蒸汽管道(蒸汽介质)、再热蒸汽管道(蒸汽介质)。 请问总局,问题: 根据以上说明,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的主给水管道(介质为水)级别是划分为GCD级还是GC级呢? 留言日期:2024-01-09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4-01-11 锅炉范围内管道不属于GCD/GC类工业管道,应按《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进行管理。
楼栋调压箱的监检问题
尊敬的总局领导: 现有部分楼栋调压箱,按批进行制造,调压箱的介质为净化天然气,公称直径DN50或DN80,工作压力大于0.1MPa,采用n型号结构,主要由3个球墨铸铁件部件和1个调压器,1个切断阀,1个过滤器组成。n的两个直边是两个球墨铸铁阀体的球阀,n的顶部也是球墨铸铁材质,其一侧内部装有过滤器,另一侧上部装有调压器,下部装有切断装置,三个部件之间采用螺栓连接。对于这种结构的调压箱,请问是否参照《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TSG D7006-2020)释义内对流量计(壳体)是否进行监检的相关解释,不需要进行制造监检。 留言日期:2024-01-09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4-01-11 燃气调压箱不属于《特种设备目录》中压力管道定义范围的压力管道元件,不需要按照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进行管理。满足《特种设备目录》中压力管道定义范围的燃气调压装置应按《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取得相应的制造许可,并按照相应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制造监督检验。
关于油气田站场内压力管道是否执行GC1标准的问题
领导好: 对于油气田集输工艺上游站场(原油接转站、天然气集气增压站),如果站场内工艺管线输送介质参数满足《许可规则》TSG07-2019 中GC1标准,那么这类站场内工艺管线是否应按照GC1压力管道进行设计使用管理。 留言日期:2024-01-09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4-01-11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对长输管道站场内压力管道有关问题的复函》(市监特设函〔2022〕1334号)要求,按照长输管道或工业管道标准进行设计、安装和监督检验的长输管道站场内工艺管道,应统一按照工业管道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油气田集输管道不属于《特种设备目录》中压力管道类别,油气田集输管道站场内工艺管道可以参照工业管道进行管理。
车用气瓶使用年限到期报废后安装新气瓶的条件
总局领导您好: 关于车用气瓶使用登记的问题如下: 一、油改气机动车车用气瓶使用年限到期报废后,如果该机动车再次安装新气瓶,申请办理新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但所在的省级行政区划车管部门已于2021年7月全面禁止机动车油改气,市监部门可否不经车管部门同意即为该机动车车用气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二、使用天然气作为唯一燃料的原装车用气瓶使用年限到期报废后,可否安装新气瓶,如果可以,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望总局予以指导为盼! 留言日期:2024-01-09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4-01-11 1、不可以,是否允许机动车“油改气”取决于当地政府的油改气政策。2、可以安装,需按相关规定进行安装监督检验,具体请咨询当地气瓶使用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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