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4-01-17
按照《气瓶安全技术规程》 (TSG23-2021)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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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问
钢瓶水检周期确认
TSG23-2021颁布后是否有过渡期? 比如氢气钢瓶 颁布前是按5年水检,颁布后改3年,这种是否等5年水检日到期后再按 TSG23-2021执行 3年水检?
留言日期:2024-01-16
答
问
气瓶充装站是否还需填写纸质版的充装前后检查记录?
总局领导您好!
现气瓶充装站完成气瓶充装、使用等环节的可追溯平台,是否继续填写纸质的气瓶充装前后检查记录?
留言日期:2024-01-16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4-01-17
具体充装检查与记录相关要求请查阅《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8.6.3。
问
超大型压力容器现场制造
领导好:
目前我们在外省某市需要安装一个超大型压力容器储罐,目前我公司无相关制造业绩,属于首次制造。根据国家局2021年41号文和TSG 07-2019 (C2.2.3注C-8),需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资源条件核查报告。有以下问题需咨询:
1.条文处所指的监督检验机构,是否为超大型压力容器安装制造所在地的监督检验机构?
2.监督检验机构负责核查,是否需要我公司所在地发证机关进行正式文件授权?
以上比较着急!请领导给予解释!
谢谢
留言日期:2024-01-16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4-01-17
1、可由具备相应的检验资质的监督检验机构进行;2、需要按《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办理告知。
问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适用哪些法规、办法
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本办法不适用于从事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及其相关管理的人员”,请问叉车作业人员的管理适用什么法律法规、办法等条文。
留言日期:2024-01-10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4-01-16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从事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外的叉车作业人员适用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从事两工地叉车作业的,请咨询住建部门。
问
特种设备人员持证问题
您好,请某省机械工业质量协会发的培训合格证可以作为叉车司机上岗证吗,还是必须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
留言日期:2024-01-10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4-01-16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9)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