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日期: 2021-03-30 16:18
内容回复:
您好,经研究,现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1、《固废法》第八十条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许可证。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如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发生在不同企业之间,视为存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由拟开展有关活动的单位申请许可证。
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第32条规定,“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确定的方案,实行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即:一家单位产生的一种危险废物,可作为另外一家单位环境治理或工业原料生产的替代原料进行使用”。根据上述规定,我厅拟研究制定江苏省“点对点”定向利用具体实施办法,在“点对点”定向利用与其他环境管理制度的衔接、环境风险的管控等方面提出明确意见,便于企业操作和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管理。实施办法出台前,其贮存、转移、处置等流程仍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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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同一个法人投资的不同企业之间的危险废物是否办理危废经营许可证
目前有A、B、C三家产业链型的企业,A的产品为B的原料,B的产品为C的原料,而B、C两家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又可以回到A企业作为原料;并且这三家企业是由同一个法人或者同一个投资主体的。想咨询这种情况是否需要办理危废经营许可证?根据2021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这个是否可以按照“点对点”来利用,如果按照点对点,需要什么样的方案,谁来确定?
提交时间: 2021-03-26 17:14:08
答
问
江苏省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申报平台
想问一下,江苏省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申报平台的官方网址
提交时间 :2021-08-03 11:35:51
答
回复日期 :2021-08-09 15:53
内容回复:
您好,“江苏省环保项目储备库管理平台”的网址是 http://218.94.78.90:18180。
问
关于DB 32/T 3944-2020中验收测试频次问题咨询
《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DB 32/T 3944-2020)中9.4.1验收内容“非甲烷总烃技术指标验收包括分析周期、示值误差、零点漂移、量程漂移和准确度验收,操作步骤和计算公式均按照第8章的相关要求,并满足表2技术指标的要求。”请问现场验收测试时,分析周期测试需要连续3d共测量3次取平均值吗?仪器24h零点漂移、仪器量程漂移连续重复测试7次?准确度验收测试每天取9对有效数据用于准确度计算,连续进行3d?还是参照HJ75中频次进行?分析周期测量3次,1d;零点漂移、仪器量程漂移测试1次,1d;准确度至少测试9对有效数据,1d?
提交时间: 2021-08-03 09:03:59
答
回复日期: 2021-08-05 11:30
内容回复:
您好,你的问题已收悉。非甲烷总烃技术指标各部分验收工作需严格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DB 32/T 3944-2020)的要求执行,不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规定执行。
问
微信公众号
您好,请问贵单位开设了官方微信公众号吗?想了解和关注下。
提交时间: 2021-08-03 16:53:26
答
回复日期: 2021-08-04 09:41
内容回复:
感谢您的关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官方微信号已开通,微信号:jiangsusthj。
问
分包项目采样 检测问题
我公司因为无土壤二噁英能力,准备分包。是否可以我们采样后 送样检测?还是必须要对方现场进行采样监测?
提交时间: 2021-07-26 14:50:49
答
回复日期 :2021-07-27 18:56
内容回复:
您好,你的提问已收悉,在你司拥有CMA采样资质的前提下,可以由你司自行采样后委托社会化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社会化检测机构仅对来样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