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日期: 2021-11-13 20:45
内容回复 :
关于自带屏蔽铅房的X-ray设备,其自带屏蔽铅房辐射防护应满足《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2015)中探伤场所控制区边界最高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不大于2.5μSv/h等辐射屏蔽要求,如不满足,则需增加相应的辐射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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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关于X-ray建筑规范要求咨询
有自带屏蔽铅房的X-ray设备,在正常工作的时候,X射线在密闭的铅箱中工作,X射线被铅盒吸收,只有少量的X射线溢出,符合国际标准的<1μSv/h,三类射线装置,相关设计要按照《机械工业厂房建筑设计规范》GB50681-2011,是否要做成实体混凝土墙和混凝土吊顶,是否对设计有相关要求?感谢各位领导拔冗解惑
提交时间: 2021-11-09 22: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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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关于在线设备量程设置的咨询
按照HJ355-2019标准要求,将废水排放口氨氮在线监测设备量程设置为排放标准的2倍(70mg/L)。由于公司污水处理设备提标改造,污水排放口氨氮指标大幅下降,但由于量程较大,会出现测量数据显示为零值,为了能更加准确测量数据,能否将设备量程调整为40mg/L(排放标准为35mg/L),这样既能监测是否超标,也能加强设备测量精度。
提交时间: 2021-11-08 10: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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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日期: 2021-11-12 15:29
内容回复:
依据《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5.1.1 的规定,在线监测仪器量程应根据现场实际水样排放浓度合理设置,量程上限应设置为现场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的2~3 倍。因此你公司在线监测仪器量程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执行,量程上限可以在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的2~3倍内调整。
问
关于危险废弃物(废溶剂抹布、废离子树脂)回收利用事宜的咨询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您好,目前许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沾染化学品(如酒精、油墨等)的废弃溶剂抹布以及在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废弃离子交换树脂,根据2021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这两种废弃物均属于危险废弃物。据了解,目前市面上这两种危废的处置方式大多为送至危废处理厂进行焚烧处理。这种处理方式不仅浪费资源还会污染环境,我主要想咨询一下目前江苏省内有没有对这两种废弃物进行资源回收利用的企业。或者如果是焚烧处理,有没有对其焚烧产生的能量进行回收的处置企业,比如焚烧用于发电的有资质的发电厂。如果有类似资源回收或焚烧能量回收的企业,烦请告知其联系方式,谢谢!
提交时间: 2021-11-04 08: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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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日期: 2021-11-08 09:54
内容回复:
您好,根据11月8日上午电话沟通情况,现回复如下:
1、您可通过危废全生命周期系统的“供需平台”模块查询具备相应种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资质企业及其联系方式。
2、根据固废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三款等规定,危险废物必须提供或委托持有许可证的单位利用处置,送“发电厂”等单位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
问
关于无能力分包和执行标准推荐的方法,但是推荐方法适用范围不适
尊敬的领导,本次主要咨询两个问题:1、无能力分包是否可以采、测分离,还是必须全部分包?2、污染物执行标准中推荐的方法,但是推荐方法适用范围不适用,推荐的方法有CMA资质,这一类报告该如何出报告,是否能加盖CMA章?
提交时间: 2021-10-29 17:43:16
答
回复日期: 2021-11-01 13:38
内容回复:
您好!您的问题已经收悉。
首先无能力是指机构不具备采样、分析的所有能力,未经过市场监督局的行政许可,不能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因此需要全部分包给有资质的机构。
若监测方法为污染物执行标准中推荐,可以作为符合适用范围的方法使用,不为查范围。如果机构已经取得了CMA资质,可以加盖CMA标识。
问
江苏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
原来的江苏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都可以不需要登录就能看到,可以起到环境信息公开的作用,现在实行“环保脸谱”后,外部看不到了,那环境信息公开需要企业自行选择其他途径公开吗?
提交时间: 2021-12-09 18: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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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日期: 2021-12-14 09:30
内容回复:
已联系咨询人,平台入口与“环保脸谱”归并后无需更改自测信息公开途径,公开信息可在省厅官网企业服务模块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