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日期: 2021-11-30 15:15
内容回复:
您好!符合豁免条件的射线装置,在生产单位完成豁免备案后,其使用活动可以免于辐射安全监管,使用单位无需再逐一办理豁免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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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问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豁免管理函
您好,我公司2017年取得“关于对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射线装置实行豁免管理的函”,苏辐豁(2017)027号。针对此文件,有疑问如下:文件内容显示: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一些型号,如:EDX4500H,予以豁免管理。是否意味着:使用单位可以合法合规的使用EDX4500H这类仪器?是否需要向相关单位报备或备案?如需要请告知。谢谢!
提交时间: 2021-11-29 10:55:47
答
问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豁免管理函
您好,我公司2017年取得“关于对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射线装置实行豁免管理的函”,苏辐豁(2017)027号。针对此文件,有疑问如下:文件内容显示: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一些型号,如:EDX4500H,予以豁免管理。是否意味着:使用单位可以合法合规的使用EDX4500H这类仪器?是否需要向相关单位报备或备案?如需要请告知。谢谢!
提交时间: 2021-11-29 10: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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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日期: 2021-11-30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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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符合豁免条件的射线装置,在生产单位完成豁免备案后,其使用活动可以免于辐射安全监管,使用单位无需再逐一办理豁免备案手续。
问
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系统产废申报咨询
按省环保局要求,现在产生的危险废物需要进行实时产废申报。如果企业在某个生产工艺段一次性产生了同一种危险废物50桶(200L金属桶),共15吨。进行产废申报时是否可以做为一个批次直接申报15吨,然后打印50张一样的二维码标签张贴在每个桶上?还是说每桶都要做为一个批次进行产废申报,然后每桶张贴不同的二维码标签?
提交时间: 2021-11-29 09:41:21
答
回复日期: 2021-11-30 14:18
内容回复:
您好,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对产生的危废进行合理捆绑,形成一个大包装进行申报、转移,标签不可重复黏贴,每一批次危废对应一个唯一标签,如有其他疑问,可进行电话沟通(025-58527359)。
问
关于《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的问题
1、管理办法第9条(一)(二)中写“燃料为天然气的可以不监控二氧化硫、颗粒物”。那么对于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中要求安装CEMS在线,但排气筒超过45米,或者单排放口设计小时废气量在6万以上的化工企业,燃烧天然气的排口是否可不监测二氧化硫、颗粒物?2、管理办法中化工行业具体包含哪些?是否包含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行业呢?《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苏化治〔2021〕4号)中有如此表述,“对于生产环节涉及化工工艺的化学药品原料药(271)的非化工行业类别企业,可以在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集聚建设发展。”那么“生产环节涉及化工工艺的化学药品原料药(271)”企业是否可以按照非化工行业管理,执行《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非化工行业的相关要求?3、管理办法第九条(四),对于化工企业,超过1万风量的排放VOCs的一般排放口,对应的行业自行监测指南要求季度监测挥发性有机物,那按照本管理办法要求是否还必须安装VOCs在线?不安装会被处罚吗?
提交时间: 2021-11-23 07:25:05
答
回复日期: 2021-11-29 16:43
内容回复: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来信咨询:《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相关问题。我厅收信后立即组织人员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研究,现答复如下:
1、以天然气作为燃料,燃料产生二氧化硫、颗粒物相对较低,低于目前大部分废气监测设备的检出限,因此燃料为天然气的可以不监控二氧化硫、颗粒物。
2、《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DB32/3151—2016)》的适用范围包括“271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同时《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化工、印染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苏环办〔2021〕20号)提出,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271可参照化工行业要求,严格环评审批,防治环境污染,防范环境风险。
3、单排放口VOCs排放设计小时废气排放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化工行业企业均应该在排放口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感谢您提宝贵意见,谢谢!
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2021年11月26日
问
环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三十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请问其中所说的“六十日”、“三十日”具体指工作日,还是自然日
提交时间: 2021-11-23 11:01:58
答
回复日期: 2021-11-29 11:21
内容回复: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