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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关于《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通知的咨询
尊敬的各位领导:关于《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通知想咨询3个问题。1、《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只要排污单位纳入重点名录、排污许可证中明确要求自动监测或环评、中要求实施自动监测的,才应当安装自动监测设备。问题:目前有子公司仅废水已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废气污染物未被列入,并且排污许可证中仅要求安装总磷、氨氮自动监测仪,环评相关文件无其他要求。但公司内部有VOCs排放口风量超过30000m3/h,是否需要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2、《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规定:排污单位因排放废水、废气污染物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应当在接到联网通知后3个月内,按要求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问题:2021年3月份,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布了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目前有子公司被纳入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主要污染物指标为:非甲烷总烃。目前,属地生态环境主管要求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想请教一下“应当在接到联网通知后3个月内完成安装与联网”是以那个部门通知为准?3、目前有公司被纳入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单排放口VOCs排放设计小时废气排放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化工行业、3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其他行业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目前我公司存在以下疑惑:(1)如何判断单排放口VOCs排放设计小时废气排放量?部门车间废气治理设施安装较早,设计文件已丢失,环评、排污许可证中未体现具体风量。(2)因VOCs自动监测设备价格昂贵,后期维护费用也很高。目前我公司有些车间在设计之初,废气治理设施风量留有一定余量,超过了30000m3/h,目前稳定运行时基本不会超过25000 m3/h,是否可以通过技术改造的方式(更换大风量风机)降低了风量,从而无需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节约公司成本。 提交时间: 2021-12-16 14:32:20
回复日期: 2021-12-21 16:58 内容回复: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来信咨询:《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相关问题。我厅收信后立即组织人员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研究,现答复如下: 1、设计风量3万立方米及以上,涉及VOCs的排放口均需要安装VOCs自动监控设备。 2、以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时间为准。 3、以设计风量为准,私自降低治污设施运行风量会导致废气收集不完全,产生无组织排放情况。 感谢您提宝贵意见,谢谢! 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2021年12月20日
关于《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通知的咨询
尊敬的各位领导:关于《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通知想咨询3个问题。1、《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只要排污单位纳入重点名录、排污许可证中明确要求自动监测或环评、中要求实施自动监测的,才应当安装自动监测设备。问题:目前有子公司仅废水已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废气污染物未被列入,并且排污许可证中仅要求安装总磷、氨氮自动监测仪,环评相关文件无其他要求。但公司内部有VOCs排放口风量超过30000m3/h,是否需要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2、《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规定:排污单位因排放废水、废气污染物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应当在接到联网通知后3个月内,按要求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问题:2021年3月份,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布了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目前有子公司被纳入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主要污染物指标为:非甲烷总烃。目前,属地生态环境主管要求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想请教一下“应当在接到联网通知后3个月内完成安装与联网”是以那个部门通知为准?3、目前有公司被纳入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单排放口VOCs排放设计小时废气排放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化工行业、3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其他行业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目前我公司存在以下疑惑:(1)如何判断单排放口VOCs排放设计小时废气排放量?部门车间废气治理设施安装较早,设计文件已丢失,环评、排污许可证中未体现具体风量。(2)因VOCs自动监测设备价格昂贵,后期维护费用也很高。目前我公司有些车间在设计之初,废气治理设施风量留有一定余量,超过了30000m3/h,目前稳定运行时基本不会超过25000 m3/h,是否可以通过技术改造的方式(更换大风量风机)降低了风量,从而无需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节约公司成本。 提交时间: 2021-12-16 14:32:20
回复日期: 2021-12-21 16:58 内容回复: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来信咨询:《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相关问题。我厅收信后立即组织人员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研究,现答复如下: 1、设计风量3万立方米及以上,涉及VOCs的排放口均需要安装VOCs自动监控设备。 2、以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时间为准。 3、以设计风量为准,私自降低治污设施运行风量会导致废气收集不完全,产生无组织排放情况。 感谢您提宝贵意见,谢谢! 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2021年12月20日
写了变动分析,下一次环评就认可变动内容手续了吗
验收前一企业编制了一般变动分析,并根据该变动分析完成了验收、排污许可,后企业增加产品工艺、改进工艺等,拟再次环评,请问一般变动分析内容是在现有项目中回顾,还是要在本项目分析。一般企业写了一般变动分析、验收后变动分析,是否就认可变动部分的环保手续了。 提交时间: 2021-12-15 09:45:46
回复日期: 2021-12-19 11:15 内容回复: 您好 根据《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第四条第一项建设单位(排污单位)应加强项目管理,避免项目在取得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证,或者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随意发生变动。涉及多次变动的,相关的环境影响分析依次注明变动情况,论述累积变动内容,分析累积环境影响,明确结论,按照本通知要求分类进行管理。
豁免源购买咨询
我公司准备购买一套豁免放射源,想问对方和我方需要办理什么证书、手续、或登记吗 提交时间: 2021-12-16 09:57:18
回复日期; 2021-12-17 17:06 内容回复: 您好,若所购放射源低于豁免水平,你单位需要到生态环境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放射源(Co57)
您好: 我是南京一家制药企业,因公司科学研究需要,需要购买一台穆斯堡尔谱仪,该仪器配备有Co57放射源,属于第五类放射源,50mCi(1850Mbq),想请问下我们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去环保厅办理备案手续? 提交时间: 2021-12-16 09:18:52
回复日期: 2021-12-17 17:00 内容回复: 您好,五类源豁免需要到生态环境部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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