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HJ356-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规定:“正常采样监测时段获取的监测数据,满足本标准第5章规定的数据有效性判别标准,可判别为有效数据。”废水在线监控监测频次应参照HJ355-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规定:“CODCr、TOC、NH3-N、TP、TN水质自动分析仪对混合水样进行监测。连续排放时,每日从零点计时,每1h为一个时间段,水质自动采样系统在该时段进行时间等比例或流量等比例采样(如:每15min采一次样,1h内采集4次水样,保证该时间段内采集样品量满足使用),水质自动分析仪测试该时段的混合水样,其测定结果应计为该时段的水污染源连续排放平均浓度。间歇排放时,每1h为一个时间段,水质自动采样系统在该时段进行时间等比例或流量等比例采样(依据现场实际排放量设置,确保在排放时可采集到水样),采样结束后由水质自动分析仪测试该时段的混合水样,其测定结果应计为该时段的水污染源排放平均浓度。如果某个采样周期内所采集样品量无法满足仪器分析之用,则对该时段作无数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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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污染物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技术要求HJ 212-2025
废水应按以下规则判定数据有效性:a) 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总有机碳、氨氮、总磷、总氮等)数据有效性按照小时数据组进行认定,数据组中存在数据缺失则该数据组无效;请问该项是否视为在线监控监测频次应为每小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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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地下水采样因子
请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中,《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表1 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及毒理学指标,是否为地下水必测项?
答
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及相关技术规范,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中,地下水监测项目的确定应结合调查目的、场地污染特征及潜在污染物类型综合考量。标准中的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表1)以及毒理学指标(包括无机和有机化合物)是地下水质量评价的基础组成部分,常规指标一般为必测项,而非常规指标则需根据区域污染状况及前期调查结果选择性进行监测。
问
关于在线设备验收的问题
HJ 353安装规范中要求设备初步调试结束,需要进行水样比对,我的问题是1.需要按照验收的水样比对进行,进行现场取样比对,出具 比对报告和检测报告?2.还是可以进行送样出具检测报告。现场设备由企业或是生产商进行设备的水样以及质控样检测 并且编制报告。同时我想知道,这样重复的验收比对 。会不会造成资源的浪费?生产设备本来需要送国家认证的。调试进行比对,验收又进行比对 这样合理吗? 本身设备现场具有标样核查的功能,按照要求设备也是在使用的。
答
根据标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 -N 等)验收技术规范》(HJ 354-2019)中验收报告编制要求,验收报告应附验收比对监测报告、联网证明和安装调试报告。同时,依据标准HJ 354的规定,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需按照HJ 353完成安装、调试与试运行,确保各项指标均符合HJ 353-2019中表3的要求,并提交运行调试报告与试运行报告,是申请验收所需满足的条件。标准HJ 354附录B亦明确了比对监测报告的格式,规定报告未加盖本监测单位业务专用章、骑缝章及CMA章则无效。
问
HJ905-2017中,生产周期的定义问题
HJ905-2017中规定连续有组织排放源按生产周期确定采样频次,生产周期在8小时以内的,采样间隔不小于2h,生产周期大于8h的,采样间隔不小于4h。这个里面的生产周期定义是什么?是排气筒连续排放时间吗?例如有一个排气筒对应注塑产线,该产线24小时连续生产,24小时都是连续注塑同一款产品,单个产品注塑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一直在重复这个10分钟的动作。该情况下生产周期是小于8小时还是大于8小时。
答
您好!针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中有组织排放源恶臭污染监测,开展监测时应核实排污单位生产工况和生产周期,参照标准《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905-2017)确定采样频次。如现场无法核实排污单位的生产周期,建议按生产周期超过8小时的情形确定采样频次,采样间隔应不少于4小时。
问
关于在线表湿度仪验收相关问题咨询
我司一在线表湿度仪需要更换,请问在安装、初调后,稳定运行不少于168h后,是否仅需对湿度参数进行调试检测?调试检测合格稳定运行168h后,是否仅对湿度参数进行比对验收?
答
您好!《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中第十九条规定,自动监测监控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时,排污单位或运维单位应当负责查明原因,及时检修,并在12小时内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5个工作日内恢复正常运行。无法修复的,应更换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并重新组织验收备案。因此,当CEMS湿度仪需要更换时,应及时向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关于是否需要重新组织验收备案,可以向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