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日期: 2022-11-01 16:09
内容回复: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根据您的咨询,经研究,答复如下: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38-2017)为非甲烷总烃的气相色谱检测方法,多用于实验室检测。《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DB 32/T 3944-2020)中附录D为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用于非甲烷总烃的现场测定。
经沟通,贵司希望进行资质认定的仪器为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现场监测仪器。如确保公司能力及资质符合(DB 32/T 3944-2020)要求,可使用(DB 32/T 3944-2020)中附录D的方法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进行相关资质认定。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的工作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您可以电话联系我们:025-58527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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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DB 32/T 3944-2020 附录D可以申请资质认定吗
如题,现在第三方用HJ 38在做企业自行监测非甲烷总烃时,存在一定的缺陷,现在DB 32/T 3944-2020附录D可以让第三方较好的对企业的自行监测进行比对,想问问这个附录D可以申请资质认定吗?
提交时间: 2022-10-26 17:44:23
答
问
环评未分期编制,实际分期建设,请问能否分期验收?
领导您好!请问备案和环评中均未分期建设,但企业在实际建设中分期建设了,并配套建设环保设施,请问能否分期验收?
提交时间: 2022-10-26 09:59:31
答
回复日期 :2022-11-01 10:14
内容回复:
感谢您的来函,根据您的表述,答复如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第18条规定:“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您企业分期建设并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可以进行分期验收,需确保环保要求不降低。以上意见供您参考。
问
工业炉窑排放标准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问题
1、按照工业炉窑分类,用于铝灰分离的炒灰窑是否属于工业炉窑?2、如果2台熔炼炉和1台炒灰窑共用一套除尘系统经1根排气筒排放,是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还是《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还是两者取严?3、上述情况如果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执行,铝灰分离炒灰窑是使用天然气燃烧加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是按表1中燃烧(焚烧、氧化)装置、固定式内燃机、发动机制造测试工艺排放限值还是按其他执行?
提交时间: 2022-10-26 14:18:27
答
回复日期: 2022-11-01 09:23
内容回复:
炒灰窑属于工业炉窑,执行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
熔炼炉和炒灰窑共用1根排气筒排放废气,则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和熔炼炉所属行业排放标准的最严值。如熔炼炉属于再生铝行业,则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754-2015)的最严值。
问
关于地下水氰化物的保存时间问题
HJ 164 附录D中规定氰化物的保存时间为12小时,而氰化物的检测方法HJ 484中规定氰化物的保存时间为24小时,在实际工作中,地下水中氰化物的保存时间应按照哪个来执行?
提交时间: 2022-10-20 09:31:04
答
回复日期: 2022-10-26 17:01
内容回复:
1、《水质氰化物的测定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HJ 484-2009)中章节1规定方法适用范围:“本方法适于地表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氰化物的测定”。上述规定中无地下水。
2、地下水样品的保存要求应根据所使用的检测方法标准(适用范围包含地下水)中的规定执行,若所使用的检测方法标准中未对地下水样品的保存要求做出规定,可参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执行。
3、《水质氰化物的测定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HJ 484-2009)、《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以上回复内容仅供参考。
问
重金属验收是什么标准
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时执行哪个标准?未找到关于江苏省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的验收技术规范可否参考《DB14/T 1865-2019山西省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
提交时间: 2022-10-18 17:19:26
答
回复日期 :2022-10-24 17:19
内容回复: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经研究,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山西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DB 14/T 1865—2019),在范围中已明确“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境内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的验收”。地方标准有很强的地域性,通常在本行政区域内适用。
国家和我省暂未出台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但是国家已发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HJ 354-2019),以及一系列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对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时,应参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HJ 354-2019)对通用项目进行验收。涉及具体重金属指标,如国家已发布相应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应按照已发布的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开展检测、验收;如国家未发布相应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可按照仪器厂家说明书载明的各项性能的技术要求,参照其他水污染源重金属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开展检测、验收。
希望以上答复对您的工作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您可以电话联系:025-58527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