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资质标准及相关政策,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应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延续,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规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延续的,逾期自动作废。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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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公司为一级总承包资质,近两年因疫情及建筑行业大环境等原因,公司经营困难无业绩,资质没有及时维护,导致目前在三库一平台上已无法查询。现想咨询该资质能否重新申报恢复?谢谢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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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司要申报房建二升一,需补录业绩,现请问以下两个问题:
1.申报资质的所用业绩是否需每个环节的数据等级达到A级?
2.只有基本信息这个环节无法达到A级,还能作为申报资质的业绩吗?如果可以,该补充什么资料上报呢?2024-04-07
答
申请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采取告知承诺方式申报,企业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工程项目,即企业业绩技术指标应当为A级。若企业业绩技术指标信息尚未录入,或数据等级不满足A级要求,则企业业绩信息应在基本信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板块均应达到A级数据要求。2024-04-12
问
公司目前拥有1个行业甲级,2个不同行业专业甲级资质,1个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能否满足申请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条件?根据2020年建市〔2020〕94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及2022年《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已经取消8个专项设计资质,变更为通用专业资质,因此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后续能否更换为环境工程通用专业甲级设计资质,进而进行综合甲级设计资质申报。麻烦解答,谢谢!2023-12-27
答
申请工程设计资质按照《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等文件执行。按照现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申请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需具备2个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1个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和其他3个不同行业甲级工程设计的专业资质,且满足相应的资历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等条件。2024-01-23
问
1.商业服务网点是否可以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若可以设置,其疏散和消防设施等要求如何确定?
2.街边小型足浴店应如何定性,对于实际营业面积二三百平方米以下的足浴店,其消防设计要求和应履行的手续有哪些?2024-01-05
答
1.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2.1.4条规定及其条文说明,商业服务网点包括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洗衣店、药店、洗车店、餐饮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不包括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2.实际营业面积二三百平方米以下的足浴店,应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依法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2024-01-23
问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6〕275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制度,不再实行资质核准。设立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符合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二十七条、二十八条规定。对符合规定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备案,核发统一格式的备案证明(证书样式另发);符合《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中相应等级标准的,在备案证明中予以标注。
上述规定是否可以理解为以下三层意思:
1、房地产评估机构符合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二十七条、二十八条规定的,就可以备案,备案时不标注等级就可以正常执业。
2、对符合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二十七条、二十八条规定,又符合《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中相应等级标准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在备案证明中标注等级。
3、上述两层理解若成立,《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估价业务。”是否可再不执行。
也即原备案证书到期后在新的备案证书中不再注明等级,不影响房地产估价机构正常执业。2024-01-05
答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6〕275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制度,不再实行资质核准。除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相关规定外,《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其他规定仍然有效。2024-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