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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规〔2025〕3号)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要求“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应当至少增加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请问如涉及其他类型的机械设备(如挖掘机、压路机、装载机、摊铺机等)需要单独增加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吗?
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发布),建筑起重机械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具体可查阅《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
我是施工企业的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新颁布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三章 项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第二十六条中(二)规定: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按照工程合同价款配备,2 亿元以上的项目不少于 3 人,且每增加2 亿元,应当至少增加 1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请问目前我们项目剩余工程合同价款不足总价款的10%,是否仍然按照合同总价款进行人员配置,还是按照剩余合同价款进行配置?能否根据项目实际进展进行动态调整人员配置。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凡于2026年3月26日后仍处于施工阶段的项目,均应按照建筑施工许可证上载明的合同价格,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领导,您好!《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第一章总则的第五条“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企业和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下列人员:”的第二款“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和项目安全总监”,是否包含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在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和安全总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中第四条第二款“建筑施工企业未按照规定要求足额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相关工作”,以上条款内的项目负责人是否包含劳务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此证书是否指的是安全B证。结合实际中部分劳务分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在工程项目的合同额较小(如几万到几十万)或施工人数仅有几人到50人,总结以上条款和疑问,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分别需要持有什么证件(如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B证等)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规〔2025〕3号)第二十七条明确,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分包企业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且人员数量应当满足相应要求。劳务分包单位参照此条执行。
建质规〔2025〕3号《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将于2026年3月26日实施,其中第二十六条(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按照工程合同价款配备人员数量是按工程合同价款总额还是年度施工完成额?
应按照建筑施工许可证上载明的合同价格,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问题1: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将于2026年3月26日实施,请问对于2026年3月26日之前已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且在2026年3月26日后还在施工的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是按建质〔2008〕91号文要求执行,还是按新办法执行? 问题2:若某施工项目合同额为10亿元,按新办法应配备7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人员;但3月26日后该项目仅剩余1亿元未完成施工,那么该项目在3月26日后也必须要配备8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吗?还是按剩余工程造价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问题3:若某施工项目(包含2座车站2个盾构区间)合同额为10亿元,按新办法应配备7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人员,请问项目开工后这8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同时到岗吗?还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可以根据车站、盾构工程的造价和实际施工内容,分阶段进场?
凡于2026年3月26日后仍处于施工阶段的项目,均应按照建筑施工许可证上载明的合同价格,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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