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标准注册人员指标的通知》(建办市〔2018〕61号),自2019年2月1日起,审查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含升级、延续、变更)申请时,对注册类人员指标,按相应专业乙级资质标准要求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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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要求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按照15人的要求配备,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标准注册人员指标的通知》建办市〔2018〕61号“要求,审查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含升级、延续、变更)申请时,对注册类人员指标,按相应专业乙级资质标准要求核定。”故向贵部咨询一下,取得甲级监理市政公用工程资质的企业在使用时应当按照什么标准对人员进行要求?
答
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规定中要求的内容,房产销售公司在销售场所以公示牌的方式进行了公示,属不属于该规定中的“明示”方式?
答
为了让买受人能够直接了解到相关内容,切实维护买受人合法权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作了规定。同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具体明示的方式可咨询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问
单位员工已按人社部发〔2004〕7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申请在社保部门按月领取病残津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按文件要求办理养老保险停保手续。因文件未明确其他社保险种及住房公积金缴纳要求,请问,员工已在社保部门按月领取病残津贴的情况下,是否仍需缴纳住房公积金。
答
根据《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根据《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建金管〔2006〕52号)规定,在职职工,是指在单位中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不包括外方及港、澳、台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同时,住房公积金实行属地化管理,对于留言人反映的具体问题,建议咨询相关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问
我司职工原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部分2600多元。现职工本人因家庭原因与公司协商自1月起将工资降为1800元,并同时大幅减少工作量。现其工资不足以扣缴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请问公司是应该封存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还是自1月起按1800元为基数为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封存账户应以什么理由申请?改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时,住房公积金实行属地化管理,对于留言人反映的具体操作问题,建议咨询相关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问
按照建质规〔2025〕3号相关解释,“C3证书不能替代C1,持有C3的可申请换发C1或C2,不可同时持有C1和C2”;同时又说“已持有效C1或C2其中1本证书的情况下,通过了另一本C2或C1考核的,将直接升级至C3证书。”
问题1:这怎么理解,并且C3证书就是已持有效C1或C2其中1本证书的情况下,通过了另一本C2或C1考核后换的,怎么就不能代替C1?
问题2:项目安全总监只能保留A证,一个企业岗位经常变动,是不是安全总监只有免职后才能去任职项目负责人,采取重新考B,此做法不但增加取证次数同时也会给企业争取市场造成一定困扰,是不是允许证书都保留,但是从技术上对现在不从事的岗位证书进行无效标注,待需要时进行重新注册或恢复。
答
问题1: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应当至少增加1名机械类(C1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此项要求旨在确保施工现场有专人负责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不再兼任土建等其他专业安全管理工作,从而保障其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危险源识别、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的专业性与专注性。
问题2:文件贯彻执行中的有关细化要求,可由地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一步规定,请以当地政策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