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关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之规定,国家鼓励危险物品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有关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带储存)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鼓励政策,建议咨询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回复单位: 调查评估和统计司 回复时间: 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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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经营单位注安配置
请问您,危险品经营带储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已有注安资质,是否必须另外配备注安? 咨询时间: 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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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应急管理局应牵头编制哪些应急预案
县级应急管理局应牵头编制哪些应急预案,请列出预案具体名称 咨询时间: 202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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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据此,县级应急管理局应当根据本级党委和政府有关规定以及本部门职责范围,牵头编制本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地震、防汛抗旱、森林草原火灾、生产安全事故等专项应急预案,以及本级党委和政府授权编制的其他应急预案。回复单位: 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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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环评审批事项咨询
有一个危废处置利用项目,处置利用废线路板及边角料、废含铜树脂粉,建成后新增年处置废线路板及边角料、废含铜树脂粉的处置能力,产品为铜粉及脂塑板,请问是否属于《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苏政办规〔2025〕1号)》“七、环境治理业——新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含焚烧、填埋)项目,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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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江苏省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5年版)》规定“新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含焚烧、填埋)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在省生态环境厅。经初步分析,该项目不是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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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在线仪器比对流程咨询
如果企业的COD平时在线监测数据都是低于30mg/L,那是不是可以不做实际水样比对,直接用20-25mg/L的标准样品替代实际水样进行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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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中实际水样比对试验和运行技术要求有关规定,如果企业的COD手工监测数据(手工数据采用国家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低于30mg/L,可采用20—25mg/L的标准样品替代实际水样进行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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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生产资质的问题
按照要求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工作,委托第三方编制清洁生产报告,请问第三方编制单位需要有什么资质,是否必须是省厅公布名单内的?具体编制人员有什么要求,是否必须持有通过能力培训的证书?
答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协助企业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咨询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提供公平、公正和高效率服务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
(二)具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物料平衡测试、能量和水平衡测试的基本检测分析器具、设备或手段。
(三)拥有熟悉相关行业生产工艺、技术规程和节能、节水、污染防治管理要求的技术人员。
(四)拥有掌握清洁生产审核方法并具有清洁生产审核咨询经验的技术人员。
根据上述规定,第三方服务机构符合上述条件即可接受委托开展咨询服务。我厅公布的名单是为了方便管理,不是开展咨询服务的准入条件。
目前法律法规对清洁生产咨询服务人员未设定行政许可,未要求持有能力培训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