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11-02
您好,1.新颁发证书的核准检验范围按《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1-2021)规定执行。2.关键岗位任职条件见相关核准规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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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检测资质咨询
总局领导你好
1.我公司原来持有两工地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资质,有效期至2025年5月,现准备申请甲类B1资质,新证下来后,原来的两工地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资质是否继续有效:
2. 2000年取得的电梯检验师证,现已退休,持有的高级检验师证有效期至2026年,现在是否可以担任技术负责人一职?
留言日期: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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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资质申请
总局领导好!
我单位已有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元件生产资质,现在想申请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资质。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不得从事有关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请问我单位是否能够,还用本单位名称申请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资质。
留言日期: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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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11-02
您好,不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问
液化气瓶检测费用收取
关于液化气罐检测费用的问题,这个费用是应该用户自己承担还是供气单位承担,是否有规定。
留言日期:2023-11-01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11-02
您好,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检测费用问题建议咨询当地物价管理部门。
问
电动叉车铅酸改锂电
请问,铅酸电池铲车改为锂电池的改造,需要有特种设备生产(含改造维修),还是特种设备维修许可证的厂家进行?
留言日期:2023-11-01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11-01
纳入特种设备监管的叉车,其改造、修理应由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改造、修理的含义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 81—2022)6.1所述。
问
叉车首次检验资料审查
总局领导,您好。根据TSG81_2022规程4.2.2.1项叉车检验申请的受理,申请叉车首次检验的使用单位应当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整机型式试验证书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使用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制造单位向使用单位提供的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均有制造单位鲜章,提供的制造许可证和型式试验证书为复印件,无制造单位鲜章,使用单位没有能力鉴别制造许可证和型式试验证书原证书的真实性,使用单位是否可以要求制造单位在提供的制造许可证和型式试验证书复印件上加盖制造单位鲜章。
留言日期: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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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11-01
您好,叉车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对此无具体规定,建议采购叉车时与制造单位协商,或在合同中约定。此外,也可通过“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有关证件信息,登陆网址:http://cnse.samr.gov.cn(跳转:http://cnse.e-cqs.cn/info-pub/pu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