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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教材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6001-2019、TSG Z0007-2023、TSG Z0008-2023,都确定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试内容(大纲),请问是否组织人员编制了相关的培训教材供考核使用? 留言日期:2024-01-03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4-01-05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据了解,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会同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了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的培训教材,可供有需要的单位参考使用。
全国长输管道焊接考试机构有哪些,在哪里可以查询到?留言日期:2024-01-03
尊敬的领导:您好!因工作需要,对焊接考试机构了解一下,不知道全国长输管道焊接考试机构有哪些,在哪里可以查询到?麻烦您告知一下。盼复!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4-01-05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资格证书由省以下市场监管部门审批发证,请咨询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户口或居住证)所在地发证机关。
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焊接还要取得应急管理局发的特种作业证书吗吗?
取得了市场监管局发的特种设备焊接作业证书后,想要焊接特种设备压力容器,还需要有应急管理局发的焊接与热切割的特种作业证书后,才可以从事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焊接吗? 留言日期:2024-01-04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4-01-05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根据您的描述,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规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和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焊接工作的焊接操作人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是否需要焊接与热切割的特种作业证书,请咨询应急管理部门。
《瓶规》7.3条咨询
国家局领导你好! 《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第7.3 气瓶保护附件:“(1)无缝气瓶出厂时,应当装配不影响瓶阀手轮正常使用的保护罩(保护罩参考样式见本规程附件T),并且不得装配螺纹式瓶帽”。但在实际工作中,对于特种气体充装企业,气瓶所盛装的气体不但昂贵,有些还有一定毒性。钢瓶所采用的瓶阀有的价值几千元。为保证气瓶在存储、运输、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当前国内外盛装特种气体的无缝钢瓶均采用封闭式螺纹瓶帽。(特别是在海运过程中,如采用《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第7.3 气瓶保护附件”推荐的瓶帽导致瓶阀极易受到碰撞损伤造成安全事故),现在钢瓶厂家制造盛装特种气体的无缝钢瓶也均采用螺纹式的瓶帽。而且钢瓶制造厂家所在地的监检机构出具的监检报告,称这种结构的钢瓶制造符合《瓶规》TSG 23--2021要求。但在钢瓶使用地的监管机构在安全检查中,称使用封闭式螺纹瓶帽的钢瓶违反《瓶规》 TSG 23-2021第 7.3条规定。请问:这类钢瓶的瓶帽是否可以采用封闭式螺纹瓶帽? 留言日期:2023-12-28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4-01-05 按照《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7.3 相关要求执行。
关于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特种设备的问题咨询
总局领导: 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规则》2.14和《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7.1.7有关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相关条款要求,现有以下问题咨询: 1、何种情况才能称之为“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使用年限是从制造日期开始计算、还是从投用日期开始计算? 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规则》2.14中“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应当进行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具体实施检验或者安全评估的时机有无具体规范或者标准明确指示?提前一年或者两年对即将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或者安全评估是否可行? 比如石化成套装置中的成百上千台特种设备,有一两台设备2024年到达设计使用年限,2024年无停工检修计划,于2023年检修期间,将这几台特种设备进行了定期检验,且检验机构在定期检验报告中标注了“于某年某月到达设计使用年限,应当进行使用登记变更”等字样,是否可以拿该定期检验报告去当地主管部门办理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变更登记? 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规则》2.14中“经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合格”,安全评估指的是否是“合于使用评价”?合于使用评价是否适用于所有特种设备? 4、具备“合于使用评价”资质的单位有哪些? 5、《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7.1.7中关于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使用的压力容器的相关描述是“应当……对其进行检验,必要时……进行安全评估(合于使用评价)”,《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规则》2.14中关于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的相关描述是“经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合格”,以上两个规范中,“检验”和“安全评估”是“且”还是“或”的关系? 6、针对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建议总局相关领导细化相关规范内容,明确具体实施措施。 留言日期:2023-12-28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4-01-05 :1、一般从实际投用日期算;2、3、4、有相应资质的气瓶检验机构可以进行安全评估。安全评估属于法定检验,安全评估由气瓶检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方案,方案中应当包括气瓶耐压试验,气瓶检验机构对经过安全评估合格气瓶的安全性能负责。气瓶检验机构可以对产权单位委托气瓶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使用周期;5、或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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