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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在用叉车增加安全监控装置是否需要有资质的单位?
总局领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有关事项的意见》,“鼓励使用单位按照新版规程的要求,对在用叉车加装安全监控装置,提高使用安全性。”请问,安装该安全监控装置的单位是否要求具备相应的特种设备维修资质? 留言日期:2024-01-16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4-01-19 您好,首先请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判断加装活动是否涉及改造或修理,改造和修理的含义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 81—2022)6.1。从事场车改造或修理需要依法取得相应许可。
起重机械操作资质需求问
总局的领导: 你们好!请问是否操作特种设备目录中的起重机械均需要起重机械操作资质?如果不是,请问操作哪些起重机械需要资质? 留言日期:2024-01-16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4-01-19 您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9)附件J的J1中有详细规定,规则在我局网站可免费下载。
升降作业平台是否属于特种设
施工现场使用的额定载荷500Kg,起升高度10m,配套动力2.1KW的升降作业平台是否属于特种设备? 留言日期:2024-01-17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4-01-19 留言中提到的设备,我们不掌握详细情况,无法判定,是否属于特种设备,请按照《特种设备目录》以及相应的产品标准进行界定。通常俗称的升降作业平台不在《特种设备目录》内。
场内机动车辆型式试验合格证
总局领导您好: 关于(市监特设发〔2022〕87号)中四、(二)按照旧版规程出具的型式证书可继续使用至2023年12月1日。其间,制造单位可向原型式试验机构提出证书转化申请,原型式试验机构应当按照方便快捷的原则积极办理,并按照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的规定,及时将型式试验的有关数据输入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系统。 那么2023年12月1日后,企业购置2023年12月1日前制造的叉车,制造单位是否应提供新版型式试验合格证? 留言日期:2024-01-17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4-01-19 您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 81—2022)规定,场车出厂时,应当以中文形式附有包含主要设计图样、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叉车载荷曲线图、铭牌、安全标志及其说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型式试验证书不在上述规定的随机文件之列,制造单位是否向购置其叉车的企业提供型式试验证书,没有强制性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商处。但2023年12月1日后,叉车办理使用登记前的首次检验中要审查型式试验证书,而办理使用登记的主体是使用单位(往往就是购置叉车的单位),因此,建议购置叉车的单位索取符合要求的型式试验证书,对没有型式试验证书的叉车谨慎购买。
老旧叉车检验问题
总局老师您好: 咨询两个问题: 1、因某种原因在2023年12月1日以前出厂的叉车未办理使用登记,如现在办理首次检验,检验的标准是依据(TSG N0001—2017)还是依据(TSG 81—2022)执行? 2、如执行新规,即TSG 81—2022,在检验时2023年12月1日以前出厂的老车上面不支持安装新规要求的一些装置,该车辆是否就需要进行报废处理? 请老师不要回复依据某条法规让我自行理解,谢谢。 留言日期:2024-01-17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4-01-19 对于纳入特种设备监管的叉车,《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 81—2022)施行后,检验一律按此规程执行,首检不合格不允许使用。是整改还是报废,属于资产管理上的问题,产权单位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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