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对地下车库适用。
2.当汽车库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应符合本规范第4.1节、第5.1.6条等条文相关规定。
3.本规范中未具体规定当汽车库与其他建筑合建时住宅建筑地下车库出入口位置及车道与住宅建筑防火间距,拟在合适的时候对本规范进行局部修订和补充完善。2019-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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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现大量小区地下汽车库与地面主体住宅建筑组合建造,《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国标,第3.0.3条和第4.2.1条均是强制性执行条文;第3.0.3条:地下汽车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第4.2.1条:车库之间以及车库与除甲类物品库房外的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1的规定。其中表4.2.1第一行:汽车库(一、二级),及第一列:耐火等级(一、二级)所对应的防火间距的数值是10米。问题:即当住宅小区的地下汽车库与地面主体住宅建筑组合建造时,住宅小区的地下汽车库的出入口位置及车道是否应与住宅主体建筑外墙的水平防火间距应至少10米的距离?请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权威解释。2019-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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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您好,我看到2015年11月住建部回复过说:《GB50067-201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未对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的地面停车位、单位内临时道路或根据场地情况配置的停车位做具体规定,那请问住宅小区停车场按照什么规范控制与建筑之间的距离?紧贴建筑设置是否合理?201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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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第2.0.3条规定,停车场的定义为:专用于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露天场或构筑物。
2.如咨询中所提到的小区停车场符合规范中对停车场的定义,则应符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3.相关规范暂未对不符合停车场定义的停车位与建筑之间的距离做出规定。2019-10-31
问
建质字〔2010〕111号文件《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第一条指出“工程质量事故”系指某种“质量缺陷”,请问“质量缺陷”的定义是什么,是不是不符合国家行业强制标准的,就属于“质量缺陷”?再就是,工程质量事故与工程安全事故的定义有什么区别吗?安全事故是不是必须有人员伤亡?或者安全事故必须有毁坏、废弃等突发事件发生?安全事故发生的范围是不是包括全部导致建设活动停止(停工)的所有项目?2019-10-22
答
1.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第三条规定,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约定。因此,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属于质量缺陷。
2.根据《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规定,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使工程产生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缺陷,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规程> 的通知》(建质〔2013〕4号)第二条规定,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
因此,工程质量事故与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在事故发生原因、发生阶段等方面有所区别。2019-10-22
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中第7.2.1条中规定:“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m。” 请问如果此建筑物在裙房范围内有一宽度小于4m的凹槽,裙房进深算至外墙外侧(即凹槽外侧)还是凹槽内侧?盼回复,谢谢。2019-10-18
答
宽度小于4m的凹槽不具备更好的展开消防救援的条件,所以裙房进深算至外墙外侧(即凹槽外侧)。2019-10-18
问
请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是否可以承揽相关设备的安装工程?2019-09-26
答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官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智能化、防雷等配套工程。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但对于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2019-0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