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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问题一:地下汽车库与民用建筑合建,特别是与住宅建筑合建时,当建筑面积不大于四万平方米时,是否属于特殊建筑工程而必须履行消防验收手续?还是纳入其他建设工程而纳入消防验收备案的范围?是否将地下汽车库视为公共建筑来对待?   问题二:建筑高度不超过50米的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如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某些商业综合体),是否属于特殊建设工程而必须履行消防审验手续?2021-09-27
问题一:地下汽车库与民用建筑合建时,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含地下汽车库与民用建筑,且符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第十四条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情形,应依法办理建设工程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问题二:建设工程符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第十四条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情形,应依法办理建设工程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2021-11-23
分公司职工一级建造师可以注册在总公司吗?2021-09-26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七条,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人员,……提出注册申请。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一级建造师可注册在具有相应资质的总公司。2021-11-23
业委会将小区花园改建为电瓶车充电桩位,充电桩供小区业主共同使用,这种占用绿地的做法需要相关部门审批吗?2021-09-28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2017年修订)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小区绿地改建为电瓶车充电桩位”审批事项请向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咨询。2021-11-16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细则》第20条第一款规定:“现场评定内容符合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是否做为’现场评判是否落实完成工程消防设计的各项内容的依据’?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细则》第20条第二款规定:“现场评定内容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要求”,开展现场评定时,除了依据的“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外,该条款规定的“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是否指《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等相关验收标准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2021-09-28
1.咨询人问题表述不清,通过咨询人信息,多次拨打联系电话也未能与问题咨询人取得联系。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包括且不限于《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等相关验收标准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2021-11-15
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备注的第2项:市政综合工程指包括城市道路和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   我司经研究和咨询,不同单位之间存在不同的理解:   理解1:市政综合工程指“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   理解2:市政综合工程指“城市道路和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   理解3:市政综合工程指“城道路”+“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   理解4:市政综合工程指“城市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   请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中的“市政综合工程”应以哪种理解为准?或给出正确的理解,谢谢。2021-09-26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市政综合工程是指包括城市道路,以及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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