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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35吨燃煤锅炉维修资质
1、作为锅炉使用单位的维修人员,如果维修锅炉,需要具有什么资质? 2、比如省煤器的补焊、天棚管的补焊、连箱的补焊等是否需要具有锅炉维修资质?留言日期:2021-09-05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1-09-09 请对照《锅炉安全技术规程》7.4,如属于重大修理,应按照《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注二中3的要求,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关于TSG 11-2020《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程》的疑问
总局,您好。 自2021年6月1日开始,新锅规TSG 11-2020《锅炉安全技术规程》实施之后。按旧版TSG 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设计并进行设计鉴定,但制造完成日期在2021年6月1日之后的锅炉,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经锅炉产品制造监督检验合格后,出具的监督检验证书中的信息,是否可以直接引用新锅规TSG 11-2020《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留言日期:2021-09-06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1-09-09 按照TSG 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进行设计文件鉴定并进行监督检验,应在监督检验报告中标明实际信息。
锅炉监检证书
国家局领导:您好! 请问:A单位有一台SZS快装锅炉,想把锅筒和水管系统(膜式壁、对流管束)分包给B单位制作,由B单位所在地特检院出具锅筒和水管系统部件监检证书。A单位把自制的集箱运至B单位,并在B单位进行总装(锅筒、集箱、水管系统装配焊接、筑炉包装),由A单位所在地特检院到B单位现场见证监检,由A单位所在地特检院办理监检证书。 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可行?留言日期:2021-09-07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1-09-09 锅炉产品的主体制造应自行完成。
承压热水锅炉做常压系统使用,是否需要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请问:承压热水锅炉做常压系统使用,通过开式高位水箱定压,是否需要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留言日期:2021-09-07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1-09-09 不需要。
锅炉受压元件采用境外牌号材料的问题
您好! TSG 11-2020《锅炉安全技术规程》“2.7 锅炉受压元件采用境外牌号材料 (1)应当是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的境外锅炉产品标准中允许使用的材料牌号;”此处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是哪个公告?哪里可以查询到?是否不在公告内的境外牌号材料不能用于锅炉受压元件上? 谢谢! 留言日期:2021-09-07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1-09-09 原质检总局许可办2016年第19号公告《关于申请使用境外产品标准的公告》。https://english.selo.org.cn/News_View.aspx?id=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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