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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关于液化石油气瓶更换带有自闭装置的瓶阀问题
尊敬的总局领导:您好!目前仍有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充装的气瓶瓶阀为旧瓶阀,未在出气口设置自闭装置。 按照《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7.2.1.3 瓶阀结构 瓶阀设计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其结构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 (4)液化石油气瓶阀可以设计成角阀或者直阀、并且在出气口设置自闭装置或者在进气口装设过流关闭装置;对于分别设置液相和气相出口、公称容积大于或者等于100L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液相出口所装设瓶阀的出气口采用快装接头; 目前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是否应立即将所有旧瓶阀更换为已在出气口设置自闭装置的新瓶阀?还是允许使用至气瓶的下个检验日期再进行更换? 留言日期:2022-05-25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6-01 至气瓶的下个检验日期再进行更换。
已完工监检压力容器再制造问题咨询
您好,2020年5月14日有一标题为《已完工监检合格但未出厂使用的特种设备改造》的留言: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偶尔会发生这种情况,由于某项目暂停甚至下马,原订单中已制造完成的设备未出厂交付使用,一直在制造企业存放,有些甚至存放长达五六年之久,有新订单与老订单中设备类似,仅是管口方位变化,制造企业希望将老设备改造一下交付给新用户,增加一些管口,先前的管口采用盲板堵住。有以下疑问:1.这种设备之前已经出具制造监检证书,这种改造过程能否出具新的制造监检证书?2.如果只可以出具压力容器改造证书,那么该设备不存在使用地,该如何办理开工告知?2020年5月20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回复:改造一般是指在用设备,所述情况建议列为再制造。 追问:上述“再制造”怎么理解?是原制造监检证书作废,按新订单要求出变更后继续制造,完毕办理新的制造监检证书;还是原制造监检证书保留,按新订单要求改造后,再出具一份制造监检证书,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时向使用登记机关同时提交两份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亦或其他方式?请总局领导、专家明示,谢谢! 留言日期:2022-05-25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6-01 应当由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进行变更,设计文件应符合现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由有相应资质的制造单位按照设计变更进行制造,并由有相应资质的监检机构进行监检。
有色金属管型式试验范围
领导您好, 依据2021年第41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中附件1《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有色金属管为需通过型式试验的压力管道元件,那么需要进行型式试验的尺寸压力范围是什么样的呢? 谢谢。 王成亮 留言日期:2022-05-25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6-01 《特种设备目录》中压力管道定义范围内的有色金属管需要进行型式试验。
燃气管道告知受理
企业因生产需要,把燃气调压柜安装在厂内,请问领导,厂区内的燃气管道是按公用管道受理告知,还是按工业管道受理,谢谢! 留言日期:2022-05-26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6-01 请根据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判断该管道属于公用管道中的燃气管道,还是属于工业管道。
金属阀门TS标志要求
专家您好: 根据TSG D2001-2006是要求金属阀门需要打TS钢印,但此版本已经作废,先行版本TSG 07-2019,并没有要求金属阀门需要打TS钢印,那么金属阀门是否需要实施TS标志的要求呢? 留言日期:2022-05-26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6-01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中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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