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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
尊敬的领导 一家氯气生产单位,目前处于试生产阶段(安全三同时未完成验收),现已申请办理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介质:氯气)已受理,评审单位可否对他开展评审工作?其他条件满足的情况下能否发充装许可证? 留言日期:2022-05-30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6-02 按《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执行,具体请咨询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工厂化预制管段取证范畴
尊敬的总局领导,您好! 根据2021年41号文的注三,需要制造许可的元件组合装置的描述:锅炉范围内管道和长输油气管道使用的工厂化预制管段需要取证。那么是否可以理解为这个范畴以外的工厂化预制管段不需要取证?我司现在需要生产的是个工业管道的工厂化预制管段,是否需要取元件组合装置证? 留言日期:2022-05-30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6-02 41号公告已明确锅炉范围内管道和长输油气管道使用的工厂化预制管段需要取得相应制造许可。其他不需要制造许可,不需要制造许可的元件组合装置仍需要进行制造监督检验或者通过型式试验。
堆焊热处理厚度、复合板
领导: 请问压力容器管板、封头、筒体堆焊后热处理厚度应如何确定?NB/T47015中9.1.8.2规定“应以复合钢总厚度确定焊后热处理的规范”; HG/T20584-2020中10.1.3规定“不同厚度受压元件相焊,焊后热处理厚度的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中第3条“不锈钢复合钢板应按复合钢板的总厚度。”以上两个规定可不可以这样认为:全焊透对接焊缝焊后热处理应以复合板总厚度为热处理厚度?那直接在筒体、接管、法兰、封头、管板等内壁堆焊是按照堆焊层厚度还是按照整体厚度来确定?望领导解答迷惑,谢谢! 留言日期:2022-05-30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6-02 标准问题请咨询标准归口或起草单位。
关于氨制冷容器定期检验问题
请问《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氨制冷装置特种设备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质检特函〔2013〕61号)》是否还有效?小型氨制冷压力容器是否可以按照该文件执行定期检验工作?按照总局之前的回复精神,小型氨制冷管道可以按照该文件执行定检,不知道容器是否也可以。谢谢! 留言日期:2022-05-30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6-02 《质检特函〔2013〕61号》现行有效,但与新发布的安全技术规范和政策性文件不一致的,以新发布的为准。
安全阀定期检查
尊敬的领导: 一家安全阀检验机构反映:上级部门对其进行检查,要求其对所有旧的安全阀都要进行分解、清洗、检查。他们咨询:按照TSG ZF001-2006《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附件B中B6.2.2(3)条的规定,旧安全阀对其检查整定压力,如果检查的整定压力符合要求,安全阀起跳动作灵活,密封情况好(即检验都符合规程与检验机构作业指导书的规定、检验参数满足压力容器的使用要求),是否还要按B6.2.2(4)条的规定对其分解、清洗、检查,再重新调整整定压力。 留言日期:2022-05-30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6-02 离线检查内容《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B6.2.2已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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