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9-02
回复:1.所述企业应当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的规定,办理在证书上备注“含现场制造”的手续。2.具体流程请咨询使用地所在省级市场监管局。3.现场指安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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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超大型压力容器现场制造
尊敬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领导,您好!
2022年3月2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文《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其中就第10条超大型压力容器现场制造问题,存在如下疑问,烦请领导予以帮助解释!
某企业具有A1大型高压容器制造许可资质,同时进行过压力容器现场焊缝的组对、焊接并经监检合格。但其制造许可证上未申请“现场制造”。
问题是:
1、现在该企业如果要到外省进行超大型压力容器现场制造,是否可遵循上文要求,申请制造地监检机构确认其具备A3级压力容器制造的资源条件并出具报告,然后即可在该省进行超大型压力容器现场制造?
2、申请流程是怎样的?现在查询,各省未公布此种情况的办理流程。
3、超大型压力容器现场制造中的现场,是否可以是靠近现场的某码头或其他方便运输的场地?
以上3条问题,盼复,谢谢!
留言日期:2022-08-29
答
问
压力管道分类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07-2019压力管道设计安装许可参数级别中动力管道为GCD,请问动力管道分类是否还需执行《压力管道规范 动力管道》GB/T32270-2015,将管道划分为GD1和GD2?
留言日期:2022-08-29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2-09-02
回复:2019年6月1日起,工业管道按《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号)划分为GC1、GC2、GCD级别。
问
压力管道分类
我单位为压力管道设计单位,根据TSG 07-2019取得GC1、GC2、GCD压力管道设计许可。
所设计管道在建设单位安装时,项目所在地压力管道安装监检单位提出,压力管道设计、安装单位许可分为GC1、GC2、GCD,压力管道分类按《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压力管道规范 动力管道》(GB/T 32270-2015)之规定,分为GC1①、GC1②、GC1③、GC2、GC3、GD1、GD2。若不按此执行则不允许现场进行管道安装。
请问: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发布之后,各级监管文件是否还按《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压力管道规范 动力管道》(GB/T 32270-2015)将管道分类GC1①、GC1②、GC1③、GC2、GC3、GD1、GD2?还是按市场监管总局各文件要求,全部文件都统一为GC1、GC2、GCD?
留言日期:2022-08-29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9-02
回复:请按《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附件1相关要求执行。
问
管道设计文件鉴定
按最新锅炉范围划分,分为锅炉本体、锅炉范围内管道、锅炉范围外管道,并按515号文件规定,具备设计资质的管道设计单位设计的锅炉范围内管道,其设计文件可不需要进行设计文件鉴定,只需要制造监检和安装现场监检。
请问:
1.具有设计资质的管道设计单位设计的锅炉本体部分的连接管道,其是否属于锅炉范围内管道?
2.具有设计资质的管道设计单位设计的锅炉本体部分的连接管道是否必须进行设计文件鉴定?
留言日期:2022-08-29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9-02
回复:锅炉范围内管道应满足锅炉相关规定。
问
气瓶检验机构核准
领导,您好!我是重庆市气瓶检验机构,我公司取得核准证检验范围是焊接气瓶定期检验,纤维缠绕气瓶定期检验,根据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1-2021规范要求:甲类检验机构B2级RD6检验机构,检验设备配置,除承压类基本配置外,还应当配置与其所承担气瓶核准项目相适应的通用条件和专项条件,《这个承压类基本配置》里,光谱仪,硬度计,金相仪,射线探伤,超声探伤,磁粉探伤,黑度计等配置,在我们所含气瓶检验标准GB/T8334-2022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GB24162-2009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金属内胆纤维环缠绕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里面的检验项目,没有涉及承压类基本配置里的很多设备的检验工作需求,请问这些设备我们拿来做什么用?能不配置吗?
留言日期:2022-08-29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9-02
回复:气瓶检验机构应满足《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1-2021)的相关要求,标准问题请咨询标准归口单位或标准起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