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4-01-17
进行充装活动的单位需要有充装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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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有关油气田零散气回收利用相关问题的咨询
尊敬的总局领导
我单位在油气田站场开展油气田零散气回收活动,主要是通过由压力容器、工艺管道等设备组成的一体化撬装式设备对油气田零散气进行回收,我公司负责的工作是撬装设备(我们制造的)的连接安装和维护,设备预留有出气接口,气体充装到LNG拉运车的充装过程是由本地的燃气公司负责管理和充装操作的,燃气公司有充装资质,操作人员也具充装操作资质证书,回收的气体由燃气公司进行经销。现请教总局领导,我单位还需要取得充装资质吗?肯请给予一个明确的回复,谢谢!
留言日期: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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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总局领导,您好!请问气瓶充装站的作业人员从事罐车卸载操作时,是否需要持R2证吗?
留言日期:2024-01-12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4-01-17
若为充装作业,需持R2证;若为卸载作业,未明确要求。
问
压力容器内部检验
对于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中,因使用单位生产原因,无法开罐内检(包裹内窥镜检验)的压力容器(不包括因结构原因无法内检的容器),是否要严格按照TSG 21的要求执行内部检验,还是说检验单位可以依据压力容器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必须进行内部检验
留言日期:2024-01-12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4-01-17
请按《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相关要求执行。
问
按照GC2级进行设计、安装的管道,实际使用达不到0.1MPa,是否需要办理注册登记
尊敬的总局领导,我辖区内某单位按照GC2级进行设计监造了27条管道,管道建成后委托检验机构进行了监督检验,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出具了《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监检报告显示管道设计压力为1.0MPa,经计算,管道实际使用最高工作压力理论值为0.098MPa,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管道压力表显示压力为0.07MPa。请问,此管道是否需要办理注册登记?
留言日期:2024-01-12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4-01-17
请按《特种设备目录》判断是否属于压力管道。GC2级压力管道应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相关要求办理使用登记。
问
钢瓶水检周期确认
TSG23-2021颁布后是否有过渡期? 比如氢气钢瓶 颁布前是按5年水检,颁布后改3年,这种是否等5年水检日到期后再按 TSG23-2021执行 3年水检?
留言日期:2024-01-16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4-01-17
按照《气瓶安全技术规程》 (TSG23-2021)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