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3-28
回复:《质检办特函〔2017〕1336号》第一条第五项已明确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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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电加热蒸汽发生器办证和检验工作
总局:根据《质检办特函[2017]1336号》(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承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第一条第五项“关于电加热蒸汽发生器”规定:“对外输出蒸汽且蒸汽压力与容积参数符合《特种设备目录》的电加热蒸汽发生器,可以按锅炉或者压力容器的相应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制造。按压力容器设计的产品,其安全附件的要求还应当满足《锅规》的规定。制造单位应当持有相应级别的锅炉制造许可证或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电加热蒸汽发生器应当按锅炉办理使用登记”。
请问:我方按照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了一台电加热蒸汽发生器,电加热器部分容积220L,用电能使纯水升温蒸发,经分离后形成0.2~0.3MPa蒸汽供用气点使用,加工和制造均按照压力容器的设计标准来进行,形成的文件也是压力容器用文件,请问此设备是否可以按压力容器来办理使用登记!该按容器进行还是按锅炉进行管理?请明示,谢谢。
留言日期:2023-03-22
答
问
万向节鹤管
卸物料用的万向节鹤管是否属于压力管道?
留言日期:2023-03-22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3-28
回复:请查阅《特种设备目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附件1 相关要求。
问
有色金属流量计
总局领导好:
咨询一下关于有色金属材料制造的流量计(壳体)制造监检事宜。流量计的结构型式为科里奥利质量流量计。TSG D7006-2020标准释义中第8页注明“有色金属管件制流量计不需要制造监检”。该种流量计由有色金属管子、有色金属弯管、法兰等管道组成件焊接成一体。请问该种有色金属制造的流量计(壳体)是否需要制造监检。谢谢。
留言日期:2023-03-22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3-28
回复:有色金属管件制流量计(壳体)不需要进行制造监检,验收请按相关要求执行。
问
压力管道改造与新增
领导好,想咨询2个问题,第一,压力管道改造长度是按原来改造统计,还是设计变更的统计,如一根压力管道原长度是80米,改造其中50米,改造完成后这50米管道变成70米,这根改造完成就是100米,那改造长度是算50米还是70米还是说100米?第二,在一根压力管道上新增长度5米,如一根压力管道原来长度是20米,新增5米,新增完成后这根长度为25米,这根压力理工大需报施工检监吗?麻烦领导回复,谢谢 !
留言日期:2023-03-23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3-28
回复:一次性更换相同介质的管道总长度大于100米的改造或者重大修理过程(应急抢修的管道施工过程除外),需要进行监督检验。
问
移动式压力容器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2011)中5.10(5)规定:除应急救援情况外,禁止移动式压力容器之间相互装卸作业,禁止移动式压力容器直接向气瓶进行充装;
请问移动式压力容器是否可以经过减压设备调压后向用户供气(用户无气瓶)?
留言日期:2023-03-23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3-28
回复:移动式压力容器临时作为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改造为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应分别满足《TSG R0005-2011》2号修改单中一、6和一、9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