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7-26
1、压力容器的制造要求请查阅TSG 09-2017和TSG 21-2016等安全技术规范。2.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要求请查阅TSG 08-2017。3.建议查阅《质检特函〔2016〕1号》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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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进口特种设备检验
我单位进口的一台压力容器,由于当时进口时厂家资料不全,停止使用。目前我单位想通过补充基础资料,补办检验等手续,恢复其登记注册。由于该设备资产原值高、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国外厂家已无法联系,我单位又急需使用。请问:能否通过国内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补办相关资料? 或者有无其他方式补办基础资料?请领导给予明确指示。
留言日期:2023-07-25
答
问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检验
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2.14条的要求,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需经过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合格后,才能办理变更手续,现在有一台压力容器于2013年7月投入使用,设计使用年限10年,该台设备于2021年11月23日进行了定期检验,下次定期检验日期为2024年11月,在检验有效期内,现在该台设备是否以原检验有效期内合格的定期检验报告为标准办理变更手续、还要重新进行定期检验或安全评估合格后办理变更手续?
留言日期:2023-07-25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7-26
TSG 08-2017的3.8.5已有明确要求。
问
流量计(壳体)
总局领导好:
1、流量计(壳体)什么时间纳入压力管道元件管理范围内的,还是在2020年9月发布的《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中提到 流量计(壳体)需要制造监督检验时,才按照压力管道元件管理的
2、因为现在我们一台进口的流量计在2020年9月份之前购买的,现在需要安装,但是监督检验单位要求我们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急需总局领导帮忙,这种情况怎么做才能通过现在的安装监督检验
留言日期:2023-07-25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7-26
压力管道元件范围内的流量计(壳体),在TSG D7006-2020《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实施之前进口的,不需要进行安全性能检验(到岸监检)。进口的锅炉范围内管道上使用的流量计(壳体)应满足《市监特设函〔2019〕849号》的要求。
问
叉车限速问题
请问总局,在新的TSG-2022叉车安全技术规程里面,对使用单位安全操作规程里做了叉车限速规定,但叉车安全技术规程未见具体的限速要求,那具体的限速规定该如何确定车速要求?
留言日期:2023-07-22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7-26
由使用单位根据本单位叉车的作业环境及使用情况确定。
问
叉车未经检验如何处罚
特种设备叉车没有检验过,也没有办理使用登记证,对于他未经检验的违法行为是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32条还是40条?
?留言日期:2023-07-24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7-26
您好,涉及行政相对人的违法判定及处罚问题,不宜采用公众留言的方式答复,具体问题请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