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12631321

互动问答

关于排污自行监测废气手工监测采样方法及个数的问题
排污自行监测废气手工监测采样方法及个数为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是指3个1小时有效样品吗,还是指按检测标准采集的样品个数?比如有组织废气的非甲烷总烃,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38-2017)采集3个瞬时样品,还是采集3个1小时有效样品(1小时内等时间间隔采集3~4个瞬时样品)。 提交时间: 2022-03-30 14:18:22
回复日期: 2022-04-01 15:30 内容回复: 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中的要求,排污的单位自行监测废气手工监测频次不应低于国家或地方发布的标准、规范性文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皮肤等明确规定的监测频次。如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中污染物手工监测频次要求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建议参照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来信选登“关于验收监测频次的回复”的要求执行,“每天不少于3个样品,是指参与污染物排放评价的有效值样品”,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是指3个有效值样品。如采集有组织废气的非甲烷总烃样品,每个有效样品应按照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38-2017)及《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要求,在1小时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3~4个瞬时样品,并计算平均值。
关于环境监理的相关工作流程的咨询
1、想了解环境监理的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目前江苏省或国家有没有相关要求、制度、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供我们参考和学习。2、环境监理单位或监理人是否需要相关的资质要求。3、网传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未对环境监理作出要求,该消息是否准确?如果消息准确,企业是否可以不用办理监理相关的手续。以上就是我咨询的内容,感谢查看。 提交时间: 2022-03-29 11:39:52
回复日期: 2022-03-30 13:59 内容回复: 您好,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环办环评〔2016〕32号),环境监理已取消,也无相关资质要求。
《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标准》编制说明如何获得
由于科研论文撰写需要,需获取《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标准》编制说明。查询了别的省市,大多叫“编制说明”、“审批意见稿”、“编制工作指南”等名称,但在贵省网站按此类名称搜索不到。因此想询问是否有相关文件,如何获取?此文件内容对本人论文的推进至关重要,感谢您的帮助! 提交时间: 2022-03-23 15:40:28
回复日期 :2022-03-29 15:43 内容回复: 您好,编制说明是在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发布的。标准正式发布的时候不包括编制说明。征求意见阶段的编制说明请查收。
关于地下水质量标准中1,2-二氯乙烯的疑问
GB/T 14848-2017 地下水质量标准中表2对1,2-二氯乙烯给出限值要求,根据此质量标准中附录B推荐的方法,如使用HJ 639-2012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 气相色谱-质谱法进行分析,分析方法标准中的项目为顺式-1,2-二氯乙烯和反式-1,2-二氯乙烯,并无1,2-二氯乙烯这个项目,请问GB/T 14848-2017 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1,2-二氯乙烯指哪个物质,又该如何进行评价? 提交时间: 2022-03-23 17:50:12
回复日期: 2022-03-28 17:05 内容回复: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2中列出了1,2-二氯乙烯浓度限值,未对1,2-二氯乙烯的具体异构体组成进行说明。在附录B表B.1中,推荐使用的1,2-二氯乙烯分析方法为“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未指定具体标准方法。若选用的分析方法中目标化合物为顺式-1,2-二氯乙烯、反式-1,2-二氯乙烯,检测结果按方法要求分别报出。若要求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进行评价,应按客户指定方式进行计算评价。
关于削减治理无组织废气排放,变为少量有组织废气的总量平衡请示
关于无组织VOCs 废气排放量减排后的设施新增有组织VOCs 废气排放量平衡事宜 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海兴化工有限公司均为我司金光博汇化工集团子公司,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管理要求,二者均完成了无组织废气削减治理工作,且均已检测,由第三方专业编制完报告。 (1)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在厂区废水池设立 1 套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碱洗、水洗+活性炭吸附+蒸汽解析”设施,2019 年 9 月取得了环境影响登记表, 2019 年底建成投用,废水池无组织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经有组织排口 DA025 排放;在粗苯罐区和芳烃罐区分别设立 1 套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冷凝+活性炭吸附+蒸汽解析”设施,2020年 3 月取得了环境影响登记表, 2020 年底分别建成投用,无组织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分别经有组织排口 DA026、DA024 排放。3套装置的无组织挥发性废气总减排效果如下:VOCs 无组织废气排放量减少 8.717t/a,有组织废气 VOCs 排放量增加 1.007t/a; (2)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在环氧氯丙烷罐区、环氧高低沸罐区建设了 1 套罐区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 “冷凝+活性炭吸附+蒸汽解析”设施,2019 年 9 月办理了环境影响登记表,2019年底建成投用,无组织废气经处理达标经有组织排口排放。 无组织挥发性废气减排效果如下:VOCs 无组织废气排放量减少 2.49t/a,有组织废气 VOCs 排放量增加 0.25t/a。 以上项目响应国家改善空气质量的政策,对周边空气质量改善有很大贡献,但我司现在遇见一个困难,该项目新增加的有组织废气总量没有来源,也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说明如何解决。 现特请示贵厅:该项目新增的有组织排放量是否可以从原削减的无组织排放量中去平衡?妥否,请批示! 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 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9日 提交时间: 2022-03-19 13:53:48
回复日期: 2022-03-23 16:22 内容回复: 您好,根据您的表述,依法鼓励企业对无组织排放VOCs废气进行收集和治理,治理减排形成的污染物减排量,可以核算企业原有污染物排放量,按照以新带老的原则,平衡新增的有组织污染物排放量。
目前在第88页, 共有2012页, 共有10056条记录 第一页 上一页 8687888990 下一页 最后一页 跳转到
一站式一体化EHS专业服务平台

咨询业务联系人:李工  18912631321

邮箱:bofety@163.com

安全专家咨询:李工  18912631321

邮箱:decy@bofety.com

商城联系人:姜工  18013477896

邮箱:jiangting@bofety.com

网站地图法律声明
Copyright © 2024 苏州博富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19043284号-2. Designed by wan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