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12631321

互动问答

如何具体确定TSG 21-2006《固容规》8.1.7.1(6)所述的缩短检验周期?
总局专家您好:TSG21-2016《固容规》第8.1.7.1条 检验周期的缩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周期应当适当缩短:其中第(6)条使用单位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年度检查的;我的问题是:如果该容器经检验定为1、2级,按照8.1.6.1(1)条规定,一般每6年检验一次,但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年度检查的应该适当缩短检验周期,请问该适当如何正确理解与确定,是缩短1年比较适当还是缩短2年或者几年比较适当?这个尺度应该由谁把控,是检验员自行确定还是应该由检验机构作原则上的统一规定?谢谢答复! 留言日期:2022-05-27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6-01 由检验机构检验人员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确定。
关于产品试板以批待台制作的咨询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司2021年制作了10多台相同的设计压力>10mpa的高压容器,设备为冷成型或温成型筒体,按现行规范逐台制作的母材热处理试板与产品试板,据试板测试数据来看,焊接质量稳定,据此情况,请问是否可以参照99版《固容规》第四章、制造中第五节“产品试板与试样要求”进行以批代台制作热处理与产品试板。 留言日期:2022-05-27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6-01 应符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的要求。
关于特种设备出厂合格证资料缺失无法办理过户的问题
背景: 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办理设备过户(变更使用单位)时,经常有使用单位存在出厂合格证丢失的问题。关于此问题,总局在2016年回复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函中提到:对于制造单位具有相应资质、制造监督检验合格、技术资料缺失的承压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到制造单位补齐资料;对于制造单位具有相应资质,但已不存在或不能补齐所需资料的,可由使用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通过检验或合于使用评价等技术手段,确定设备的安全状况,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制造单位补齐技术资料。补齐资料后,经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使用登记。对于不能确定制造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或确定是由无相应资质单位制造的,不得继续使用。 但在实际办理中,使用单位往往因为年代久远而找不到原制造单位。在委托其他具有资质的制造单位补齐合格证等资料时,其他制造单位的答复往往是无法补办,因为不是原制造单位,无相关数据参数且害怕有相关的法律风险等原因无法补办。 因此现向总局提问: 如遇到使用单位无法提供合格证,原制造单位因年代久远已不存在且有资质的制造单位不愿意出具合格证的情形时,过户手续应当怎么办理?可有其他途径的解决方法? 留言日期:2022-05-26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6-01 特种设备事关生命财产安全,无法按要求补齐资料的,不能办理使用登记。建议您购买资料齐全,设备状态好的特种设备。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变更
总局领导好, 请问:在特种设备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时,假如上份检验报告仍在检验有效期内,在其他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是否还需要重新做检验才能办理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变更?能不能提交尚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办理变更?(比如一台设备2012年4月投用,设计使用年限10年,应该在2022年4月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检验机构在2021年4月对该设备出具的定检报告下次检验有效期为2024年4月。在2022年5月办理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变更时,能否用有效期内的报告办理变更?还是说需要重新出具一份新的检验报告才能办理?) 留言日期:2022-05-26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6-01 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 2.14的规定,达到特种设备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要继续使用的,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经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分包问题咨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您好。因《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已被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并未有明确规定,所以想咨询了解一下原监督监察规定中“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改造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者分包”是否已被废止,即转包、分包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改造业务是否合法,谢谢。 留言日期:2022-05-30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6-01 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目前在第1774页, 共有2012页, 共有10056条记录 第一页 上一页 17721773177417751776 下一页 最后一页 跳转到
一站式一体化EHS专业服务平台

咨询业务联系人:李工  18912631321

邮箱:bofety@163.com

安全专家咨询:李工  18912631321

邮箱:decy@bofety.com

商城联系人:姜工  18013477896

邮箱:jiangting@bofety.com

网站地图法律声明
Copyright © 2024 苏州博富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19043284号-2. Designed by wan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