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10-13
是否属于特种设备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 81—2022)第1.2条进行界定。涉及行政相对人的违法判定问题,不宜采用公众留言的方式答复,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是具体的执法机构,具体问题请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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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叉车改抱夹违反特种设备法律吗?
叉车没有货叉算特种设备吗?二手叉车加装卷纸夹属具,违返特种设备相关法律吗?
留言日期:202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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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场车三区界定的几个问题
场车规程和实施意见均未进一步明确的三区两个问题,特请教如下:
1、物流园区,是否包括单个的物流公司
2、旅游点的名字花样繁多,如何确定是旅游景区,是否以旅游局的批文为准
望明确指示。
留言日期: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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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10-11
您好,关于物流园区、旅游景区的界定,建议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 81—2022)第1.2.1条的基础上,以其实际用途的性质判断为宜,与公司数量、是否有批文无直接联系。
问
封闭式观光车辆
根据TSG81-2022观光车辆的定义,取消了观光车辆必须为非封闭式的要求,虽然设计中要求观光车辆应当采用非封闭的车身结构,但针对现有的使用区域在“三区”的封闭式观光车辆,是否纳入特种设备管理并进行检验?
留言日期: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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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10-11
根据《特种设备目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 81—2022)第1.2条界定为场车的设备,应纳入特种设备监管,执行特种设备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未采用非封闭车身结构的观光车辆,应理解为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观光车辆。
问
充装证延续问题
您好:
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这个规定是否可以理解为,我在法定时间内向质监局提出换证申请,质监局应当在有效期之前做出是否准予换证的决定,如果过期没做出决定的,我们就可以认为是准予延续,可以继续进行充装经营对吗?
请您帮忙回答一下,谢谢!
留言日期:202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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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10-11
以《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为准。
问
技术评审是否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范畴留言日期:2022-10-04
在目前,国家大力为企业减负,减少行政许可、审批、审查的大形势下,作为相关企业,请问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行的相关技术评审(如:Q/HM 920-2022《承压设备用钢锻件》企业标准技术评审)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10-11
答:请到“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网“互动交流”板块咨询。网址:http://www.sa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