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10-25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带泵汽车罐车安全工作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57号)已明确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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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问
关于液化石油气带泵罐车卸液配套小型储罐单罐容积范围的咨询
尊敬的领导:
根据市监特设发【2022】57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带泵汽车罐车安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安装车载卸液泵的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汽车罐车(以下称带泵汽车罐车)以及相关固定式压力容器(以下称储罐)的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
我司理解上文中所提及的用于接收带泵汽车罐车中液化石油气的相关固定式压力容器,应符合TCATSI05004-2021《小型液化石油气(商品丙烷)储罐》的规定及要求,即罐体容积为0.5m3~5m3的储罐,超出此容积范围的罐体是不能用于接收带泵汽车罐车中液化石油气的。
上述理解是否正确?烦请协助答复。
工作顺利!
留言日期:2022-10-18
答
问
怎样明确集输管道
对于油气田内部的油、气管道,其设计文件中的设计依据标准明确有《GB 50349-2015 气田集输设计规范》或《GB 50350-2015 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能否说明这条管道为集输管道?
留言日期:2022-10-18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10-25
《特种设备目录》中明确了压力管道包括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三个类别,不包括油田集输管道。标准问题请咨询标准起草单位或标准归口单位。
问
有关气瓶充装许可继续咨询
有关气瓶充装许可
尊敬的局领导:
已接到领导给我咨询问题的回复,非常感谢!
但是,现实情况是,在乙炔充装过程中,只是取消了乙炔气体发生装置,而其它设施、工艺并未改变,并不是将大瓶内的乙炔气体直接对充装排上的气瓶进行充装,此种方式是否需要办理充装许可?
麻烦领导百忙之中予以答复为盼!
留言日期:2022-10-18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10-25
请查阅《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8.4相关要求。
问
关于压力容器设计修改
总局领导,您好!
有一台压力容器已经过制造监检合格,但未出厂。用户(与压力容器制造单位不在一个行政区域)要求将DN200的手孔改外DN450的人孔,由于,制造单位具备设计能力(原设计是另外一家设计院),便欲自行设计后进行改造。请问,这种改造向制造单位所在地还是用户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书面告知?
留言日期:2022-10-18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10-25
产品出厂前应属于制造环节,不需告知,应按照相应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变更、制造监督检验等。
问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受理
您好,我单位现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资质为GA1乙级、GB1级,先申请总局增项及换证GA1级,总局说现在只需要申请GA1级就可以,不用在把GB1、GB2、GC 带上,GA1可以覆盖,是这么理解吗,我们的GA1级行政许可受理书下来以后能试安装GB2、GC1 项目吗
留言日期:2022-10-18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10-25
请查阅《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附件1,总局负责长输管道安装(含修理、改造)(GA1)审批发证,可以覆盖的类别和级别,由安装单位的资源条件和业绩工程(试安装工程)等条件确定。具体请咨询总局特种设备许可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2261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