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12631321

互动问答

关于《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二款矿山井下使用特种设备的定义
请问总局领导,关于《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二款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定义问题,对于矿山安装在井上、供井下开采使用的特种设备,如安装在井上的空压机空气储罐,通过管道向井下输送压缩空气,用于井下开采使用。此类设备是否属于“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市场监管部门是否有对其安全监管的职权? 留言日期:2023-03-15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3-21 回复: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不属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管。
直埋夹套管的管件是否需要制造检验
尊敬的领导您好,根据质检办特【2015】675号文,直埋夹套管不纳入《特种设备目录》范围,不需进行制造许可、型式试验或制造监检。但业主单位以工厂化预制管段来要求进行制造检验,请问总局领导,直埋夹套管中的管件(例如由两根无缝管和一个推制弯头焊接而成的弯头管件,无缝钢管和推制弯头等压力管道元件均采购自有制造许可的厂家)是否属于工厂化预制管段范畴,制造过程中是否需要制造监检。 留言日期:2023-03-15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3-21 回复:根据《特种设备目录》、《质检办特〔2015〕675号》,直埋夹套管不纳入《特种设备目录》范围,不需进行制造许可、型式试验或制造监检。直埋夹套管所用钢管和弯头、三通等压力管道元件,其制造单位应按照《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要求取得相应许可,产品应按相应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型式试验,其制造过程应按照《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TSG D7006-2020)要求进行监督检验。
流动作业特种设备
总局领导:您好! 现我单位在受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业务过程中,遇到问题需要您的指点: 使用单位为北京水木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北京),有固定式压力容器在农安县伏龙泉镇使用,主要用于给松原油田设备进行加压处理,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认定为“流动作业”的特种设备,因此需要到产权单位注册地(北京)办理,谢谢! 留言日期:2023-03-15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3-21 回复:流动作业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除外)是指移动式压力容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不需要拆卸、重新安装即可流动作业的特种设备。
根据(质检特函〔2017〕38号)要求,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需上传充装信息至国家平台
根据(质检特函〔2017〕38号)要求,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需上传充装信息至国家平台,请问:上传信息用的《手持防爆终端》是国家平台开发维护单位北京中认环宇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在销售吗?还有没其它公司或单位也在销售?谢谢 留言日期:2023-03-16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3-21 回复:已电话回复。
与锅炉相连管道安装资质
总局领导: 总局2121年第41号公告中规定:持有锅炉安装许可证的单位可以安装与所安装锅炉直接相连接的管道。现碰到一个问题,特向总局请示:一家使用单位的锅炉由持有相应锅炉安装许可证的A单位安装,另一家持有相应锅炉安装许可证的单位B是否允许安装与该锅炉相连管道? 留言日期:2023-03-16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3-21 不可以。
目前在第1624页, 共有2012页, 共有10056条记录 第一页 上一页 16221623162416251626 下一页 最后一页 跳转到
一站式一体化EHS专业服务平台

咨询业务联系人:李工  18912631321

邮箱:bofety@163.com

安全专家咨询:李工  18912631321

邮箱:decy@bofety.com

商城联系人:姜工  18013477896

邮箱:jiangting@bofety.com

网站地图法律声明
Copyright © 2024 苏州博富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19043284号-2. Designed by wan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