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6-07
回复: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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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含维修、改造)能否维修(不含改造和重大维修)同级别压力容器
尊敬的领导:根据最新的TSG 07-2019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41号)规定,未明确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含维修、改造)能否维修(不含改造和重大维修)同级别压力容器?
留言日期:2023-05-31
答
问
咨询压力容器跨省改造、修理告知及监检事宜
尊敬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老师,您好:
一.依TSG21-2016 5.1.(4)压力容器改造与重大修理前,从事压力容器改造与重大修理的单位应向使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书面告知。请问老师,在役压力容器需要进行改造、修理,如下2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1.压力容器在使用地施工:比如设备在江苏省泰州市使用且在泰州进行改造、修理施工,应由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向泰州市监管部门告知,需要监检时,由施工地的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即江苏省特检院)进行监检,比较方便,结合个人对规范的理解,认为这样做比较合理、合规。
2.压力容器运回原制造厂修理、改造:比如压力容器在江苏省泰州市安装、使用,拆下来运回原制造厂(原制造厂在浙江省宁波市)进行施工,请问此种情况,原制造厂是向使用地泰州市监管部门告知,还是向施工地即宁波市的监管机构告知?(我司为原制造厂,希望可以向宁波市告知,可以减少跨省作业费用及不便)。如果此修理、改造需要监检,可以由宁波市特检院进行监检吗?(如果由使用地泰州市监检,跨省监检比较麻烦)
以上疑问,恳请老师给予明确回复。
非常感谢!
此致
敬礼
留言日期:2023-05-31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6-07
回复:《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5.1.(4)已明确所述要求。涉及实施监检的改造与重大修理,经市场监管总局核准具有相应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均可以。
问
D类压力容器现场组焊资质
您好!请问直径3米D类压力容器在制造厂分段制造完成后运输到现场,内部管道在现场有组对焊缝焊接及管道试压工作。请问具备D类压力容器制造资质的该容器制造单位可以继续在现场进行后续焊接、试压工作吗?还是必须按2021年41号公告中压力容器制造备注3“取得A3类现场r制造资质”单位才能进行后续焊接、试压工作。
昐回复!谢谢!
留言日期:2023-06-01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6-07
回复:《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附件1已明确从事超大型中低压非球形压力容器现场制造的单位,应取得相应级别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许可证书注明含超大型中低压非球形压力容器现场制造),持有A3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单位可以从事超大型中低压非球形压力容器现场制造。
问
工业管道、公用管道管理划分
总局领导好!现请问:
1.燃气压力管道、热力压力管道按照公用管道设计、安装,通过穿跨越或埋地进入企业厂区院墙后,进入厂区以内的管道需要按照工业管道管理还是公用管道管理?应当以什么为界限划分管道管理边界?
2.有的燃气、热力管道进入企业厂区院墙后,没有设置法兰、阀门等节点,直接连接用热设备或者调压设备,一条管道(按照公用管道设计安装)直接进厂内部,从院墙到连接设备的厂内这段管道又应当按照什么管道管理?
留言日期:2023-06-01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3-06-07
回复:管道应按照用途依据设计标准划分类别。公用管道进入厂区后一般按工业管道进行管理,可以以截断阀(或者截止阀)作为划分边界,也可由使用单位根据实际进行划分。
问
封头制作资质
总局领导您好!
感谢您对2023年5月29号我司所提问题的回复。我已查阅《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附件1.公告中封头没有列入需行政许可之列。那么由我们本厂自行采购材料,所压制的带焊缝的封头,是否可以参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检查规程)4.1.5.2和4.1.3里所述,约请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在本厂焊接以及制造过程进行监督检验检查并取得《特种设备检验证书》即可出厂。
再次感谢!万望及时回复!为感!
留言日期:2023-06-01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6-07
回复:请按《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4.1.3、4.1.5.2相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