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7-12
回复:《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已明确压力容器改造和重大修理由取得相应级别制造许可的单位进行,不单独进行许可。一般修理不用取得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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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液氮罐维修资质咨询
我公司有移动式低压液氮罐维修,容积180L,产地马来西亚,我司计划找液氮罐厂家授权的国内经销商进行维修,请问国家对液氮罐维修企业有资质要求吗?期盼回复!
维修内容如下:
1、确认故障内容,将液氮罐负责运输到维修现场 ;
2、更换对应压力表、安全阀、阀座、液阀、爆破片等相应损坏安全附件(根据维修需求可进行切割或焊接);
3、要求维修后的罐体(含安全阀)由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压力表由计量所校准并出具质检文件;
4、确认完成后液氮罐送回试验室。
留言日期:2023-07-05
答
问
液氮罐维修资质咨询
我公司有移动式低压液氮罐维修,容积180L,根据法规定义属于特种设备压力容器,产地马来西亚,我司计划找液氮罐厂家授权的国内经销商进行维修,请问国家对液氮罐维修企业有资质要求吗?期盼回复!
维修内容如下:
1、确认故障内容,将液氮罐负责运输到维修现场 ;
2、更换对应压力表、安全阀、阀座、液阀、爆破片等相应损坏安全附件(根据维修需求可进行切割或焊接);
3、要求维修后的罐体(含安全阀)由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压力表由计量所校准并出具质检文件;
4、确认完成后液氮罐送回试验室。
留言日期:2023-07-05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7-12
回复:《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已明确压力容器改造和重大修理由取得相应级别制造许可的单位进行,不单独进行许可。一般修理不用取得许可。
问
无实际安装行为的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办理
您好,空压机和冷冻式干燥机内部的压力容器未发生实际安装行为,空压机到货后压力容器已经是安装好的状态,使用单位无安装资质是否可以办理使用登记证,如果可以,应该怎样办理?
留言日期:2023-07-05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7-12
回复: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的要求执行,撬装式承压设备系统的使用登记按《质检特函〔2016〕46号》的要求执行。
问
《固容规》1.4条
尊敬的总局领导:
您好!有以下疑问咨询:
1、《固容规》TSG21-2016中1.4条范围内压力容器是否必须进行监督检验?
2、1.4条范围内的压力容器是类似于简单压力容器的监管方式,仅进行制造监检可以不进行注册登记?还是既不用制造监检也不用注册登记?
有以上疑问请领导解答。
留言日期:2023-07-05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7-12
回复:1.请查阅《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修订说明1.4.1和1.4.2范围内的压力容器需要进行制造过程的监督检验。2.简单压力容器的使用管理请查阅《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7.1.11相关要求。
问
液化石油气充装是否还要区分工业充装和民用充装
尊敬的领导:
《液化石油气钢瓶》GB/T5842-2022明确,本文件适用于设计、制造在正常环境温度(-40度~60度)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为2.1MPa,公称容积不大于150L,可重复盛装符合GB11174的液化石油气的钢质焊接气瓶。在标准中,没有再对工业用和民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区分。只在《气瓶颜色标志》GB/T7144-2016中有明确液化石油气钢瓶工业用为棕色,民用为银灰色。
《液化石油气》GB11174-2011中亦明确,本标准适用于作工业和民用燃料的液化石油气。
根据上述规范,请问:钢瓶和液化石油气标准都已统一,当充装站在充装工业用液化石油气(使用环境、温度、压力都符合上述要求,液化石油气不添加任何添加剂)时,是否还需要单独申请工业充装许可?
留言日期: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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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7-12
回复:请查阅《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