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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楼栋调压箱的监检问题
尊敬的总局领导: 现有部分楼栋调压箱,按批进行制造,调压箱的介质为净化天然气,公称直径DN50或DN80,工作压力大于0.1MPa,采用n型号结构,主要由3个球墨铸铁件部件和1个调压器,1个切断阀,1个过滤器组成。n的两个直边是两个球墨铸铁阀体的球阀,n的顶部也是球墨铸铁材质,其一侧内部装有过滤器,另一侧上部装有调压器,下部装有切断装置,三个部件之间采用螺栓连接。对于这种结构的调压箱,请问是否参照《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TSG D7006-2020)释义内对流量计(壳体)是否进行监检的相关解释,不需要进行制造监检。 留言日期:2024-01-09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4-01-11 燃气调压箱不属于《特种设备目录》中压力管道定义范围的压力管道元件,不需要按照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进行管理。满足《特种设备目录》中压力管道定义范围的燃气调压装置应按《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取得相应的制造许可,并按照相应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制造监督检验。
关于油气田站场内压力管道是否执行GC1标准的问题
领导好: 对于油气田集输工艺上游站场(原油接转站、天然气集气增压站),如果站场内工艺管线输送介质参数满足《许可规则》TSG07-2019 中GC1标准,那么这类站场内工艺管线是否应按照GC1压力管道进行设计使用管理。 留言日期:2024-01-09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4-01-11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对长输管道站场内压力管道有关问题的复函》(市监特设函〔2022〕1334号)要求,按照长输管道或工业管道标准进行设计、安装和监督检验的长输管道站场内工艺管道,应统一按照工业管道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油气田集输管道不属于《特种设备目录》中压力管道类别,油气田集输管道站场内工艺管道可以参照工业管道进行管理。
车用气瓶使用年限到期报废后安装新气瓶的条件
总局领导您好: 关于车用气瓶使用登记的问题如下: 一、油改气机动车车用气瓶使用年限到期报废后,如果该机动车再次安装新气瓶,申请办理新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但所在的省级行政区划车管部门已于2021年7月全面禁止机动车油改气,市监部门可否不经车管部门同意即为该机动车车用气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二、使用天然气作为唯一燃料的原装车用气瓶使用年限到期报废后,可否安装新气瓶,如果可以,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望总局予以指导为盼! 留言日期:2024-01-09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4-01-11 1、不可以,是否允许机动车“油改气”取决于当地政府的油改气政策。2、可以安装,需按相关规定进行安装监督检验,具体请咨询当地气瓶使用登记机关。
关于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年审
您好,咨询一下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压力管道GC2/GB1的证书,在有效期内需要进行年审年检或者定期审核吗? 留言日期:2024-01-03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4-01-09 请按《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相关要求执行。
进口容器到岸后进行现场焊接的监检步骤
进口容器到岸监验过程中发现一台压力容器筒体及其他部件由国外公司提供,上下封头由国内公司提供,由国内公司现场焊接,请问此种情况还算是进口容器吗?TSG21只对进口容器分为了境外的制造监检及到岸监检,这种半国产半进口的应该出具哪种检验报告? 留言日期:2024-01-03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4-01-09 需要进行制造监督检验(到岸监检),其上下封头也应提供相应的制造监督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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