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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厂区废气取样点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关于厂区废气的取样点是厂区内厂房外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吗? 提交时间: 2021-07-01 10:41:44
回复日期: 2021-07-01 16:18 内容回复: 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HJ37822-2019)附录A中要求,对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进行监控时,在厂房门窗或通风口、其他开口(孔)等排放口外1 m,距离地面1.5 m以上位置处进行监测。若厂房不完整(如有顶无围墙),则在操作工位下风向1 m,距离地面1.5 m 以上位置处进行监测。
环评登记系统的入口
环评登记系统的入口网站上找不到了?现在怎么进入? 提交时间 :2021-06-30 14:41:11
回复日期: 2021-06-30 16:00 内容回复: 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流程参考: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主页——业务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
关于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问题
请问一下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后面是DB3728-2020还是DB3728-2019? 提交时间: 2021-06-23 15:32:23
回复日期: 2021-06-28 14:42 内容回复: 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后面是DB323728-2020
需要知道这个网站的域名地址
需要知道这个网站的域名地址: http://218.94.78.90:8080/(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类似www.XXXX.com用户公司内部开通网站权限。非常感谢。 提交时间: 2021-06-21 17:44:40
回复日期: 2021-06-23 08:12 内容回复: 您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只能使用IP地址登录,无类似www.XXX.com域名地址。
关于金属可溶态和总量的表述问题
对于《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776-2015,申请的CMA能力表检测项目为“铜”“铁”等,根据检测标准中,分别测定可溶态元素和元素总量后,报告能分别表述“可溶性铜”和“总铜”等吗?与能力附表中“铜”不一致是否可以?因为现行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对金属的要求均为总量,在进行评价时项目的表述方式首先要求尽量一致。 提交时间: 2021-06-16 08:46:01
回复日期: 2021-06-17 15:37 内容回复: 关于“关于金属可溶态和总量的表述问题”的咨询问题已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1、《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776-2015)中分别规定了金属元素的“可溶性元素”和“元素总量”的测定方法。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表中此项能力未加限定时,参数包含“可溶性元素”和“元素总量”。检测报告中的参数名称须与取得的资质能力保持一致。 2、使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进行评价时,应按照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污染物名称、限值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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