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11-23
属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锅炉不执行有关规定的,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处理;非承压锅炉作为承压锅炉使用的,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三条有关规定处理。
互动问答Interactive Q&A
互动问答
问
锅炉的处理
总局领导你好,现有锅炉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咨询如下:我单位在一家锅炉使用单位检查过程中发现:锅炉既无标识标牌信息、也无锅炉出厂资料,锅炉有安全阀和压力表,无法判断是否属于我们监管的锅炉,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如何处理,请总局相关领导解惑?留言日期:2020-11-20
答
问
余热锅炉问题
请问新建余热锅炉需不需要环评批复文件和烟气测试报告 留言日期:2020-11-20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11-23
环评批复问题请咨询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余热锅炉不需提供锅炉大气污染物初始排放测试报告。
问
关于特种设备监管范围
您好
关于特种设备(起重机)不在市场监管局监督范围之内的设备都有哪些、哪些情况下不被监管、有没有国家下发的文件给予说明呢?
市场监督管理局不监管那么像一些中铁之类修桥修路临时使用的起重设备要如何取得使用证呢?留言日期:2020-11-20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11-23
特种设备实施目录管理,依据为《特种设备目录》,目录之外的设备请你自己查找相关依据,谢谢!
问
机械式停车设备安全钩型式试验
总局领导,您好!
现在我们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公司研发的一款机械式停车设备已做过整机型式试验,也拿到了生产制造许可证。但是在实际某个项目交付中,当地特检院部门提出需要对单独一个安全钩(安全防坠装置)零件提供型式试验合格证。后来我们也咨询了一些专家,都表示没有这方面明确要求。所以现在比较疑虑,关于机械式停车设备的零部件安全钩是否需要单独做型式试验,向总局领导确认下。谢谢!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11-23
起重机械型式试验依据《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则》(TSG Q7002-2019)。机械式停车设备的安全钩无需单独型式试验。
问
起重设备报检范围
总局领导,您好!
1.单梁固定轨道悬挂电动葫芦(非固定式,具有运行机构,沿单梁轨道运行),是否应该界定为特种设备?
2.以上形式的电动葫芦在额定起重量和提升高度都符合《特种设备目录》参数要求的情况下,是否需要办理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留言日期:2020-11-22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11-23
按照你的描述,该设备应纳入“电动单梁起重机”管理,其中的电动葫芦属于整机的起升机构,纳入整机管理,不单独办理使用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