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1-03-25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的安装、使用不在市场监管局监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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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两工地流动作业的起重机械
我是基层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人员,现有产权单位的设备在外地的"两工地"上使用,要到我局办理使用登记证。按照《特种设备法》100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条规定“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长)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住建部《关于请明确2006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中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范围的函》中划定的两工地范围内的流动作业(含流动式)的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怎么办理?是让其其去所属的住建部门办理?请解惑,盼复!谢谢。留言日期:202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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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2.8吨电动葫芦的一个配件变速箱换成了3吨,视为特种设备的非法改造行为吗
一台额定起重量为2.8吨的电动单梁起重机,该设备起升机构电动葫芦变速箱损坏,维修人员将尾部钢印为3000kg的电动葫芦变速箱更换安装到该电动葫芦上,维修人员的这种行为,是否认定为特种设备概念范畴内的特种设备非法改造行为?钢印为3000kg的电动葫芦变速箱安装到2.8吨的电动葫芦上,是否可以认定为改变了2.8吨的电动葫芦的额定起重量?留言日期: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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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1-03-25
具体问题请你与当地市场监管局沟通。如果涉及行政相对人的违法判定及处罚问题,不宜采用公众留言的方式答复,请你们按照行政处罚的程序,组织研究处理意见。对法律法规理解不一致的,请按照程序行文办理。
问
最新特种设备目录
领导您好!
请问堆垛机是否要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在哪里可以查询到特种设备目录。留言日期: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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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1-03-25
请在总局官网下载《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结合相应产品标准自行界定。
问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
我现在持有2个类别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化工安全,其他安全,请问可否在同一单位同时注册这2个类别(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咨询时间: 2021-03-20
答
您好!依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有关条款,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申请时仅可选择一个专业类别,不能同时注册两个及以上的专业类别。回复单位: 人事司 回复时间: 2021-03-25
问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检查比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规定,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分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由市级监督部门确定检查计划,其中属于重点监督检查的每年不得少于一次,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包括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请问住宅小区使用的电梯是否属于重点监管对象,非公众聚集场所的一般特种设备如何检查,有没有检查的比例要求。留言日期:202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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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1-03-24
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不包括住宅小区使用的电梯。地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可以在制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时明确检查比例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