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1-03-26
除“两工地”外,流动作业的起重机,依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中第3.1(2)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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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我想了解一下,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到底是在哪里办理,我在湖南怀化一处工地需要使用流动式起重机械(如龙门吊、塔吊等),在使用所在地办理安装告知、检测合格后,再去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使用登记时,告知是要到产权所在地办理,去产权所在地办理时告知是要到使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最后两边都没有办理使用登记证,这个事就这样相互推诿,请问一下,两边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没有一点担当意识,这个使用登记证就这么难办理吗,留言日期: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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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证是否适用于 或替代 GB23525-2009所要求的座板式单人吊具悬吊作业操作证
高空作业证是否适用于 或替代 GB23525-2009所要求的座板式单人吊具悬吊作业操作证 座板式单人吊具悬吊作业操作证没有找到可以办理的单位,甲方要求必须提供GB23525-2009标准所要求的。麻烦尽快回复 咨询时间: 2021-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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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的留言。按照《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规定,其中包含了GB23525-2009标准里要求的座板式单人吊具,应当考取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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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作业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有效期问题
总局领导:请问流动作业的起重机械(如门式起重机、塔机等)使用登记在产权所在地办理使用登记后,跨省安装、检验并回产权地办理使用登记证时,发证日期是否要随最新一次检验的日期进行变更?使用登记证上的发证日期是否有过期的说法?留言日期: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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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1-03-25
具体问题请你与产权所在地使用登记部门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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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作业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办理
流动作业的起重机械(门式起重机、塔机、履带吊等)在上一个工地使用时已经办理使用登记证,然后拆卸再安装到另一个工地(跨省),请问是否可以在机械产权所在地办理使用登记?留言日期: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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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1-03-25
流动作业的起重机必须在产权所在地办理使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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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登记办理
总局领导:流动作业的起重机械(门式起重机、塔机、履带吊等)在上一个电厂项目使用时已经办理使用登记证,然后拆卸再安装到另一个电厂项目(跨省),请问是否可以在机械产权所在地办理使用登记?业主方以《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已作废,执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第3.8.2.2条“跨登记机关移装”规定,要求我方机械在使用地办理使用登记,请问是否合理?谢谢 留言日期: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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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1-03-25
流动作业的起重机请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第3.1(2)执行。注意:流动作业的起重机与起重机移装不是一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