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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应急演练咨询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 是否可以理解为:如果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有5个专项应急预案和8个现场处置预案,全年组织不少于1次专项和2次现场处置预案演练即可?不用全部预案都演练?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盼复。 咨询时间: 2023-09-14
你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2号)第三十三条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演练次数进行了规定,这是对演练频次的最低要求。请正确理解演练的定义,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可以同时开展。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结合地方有关规定,灵活采用桌面演练、实战演练、专项演练、综合演练等形式,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回复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回复时间: 2023-09-18
2023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相关内容咨询
您好,2023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沿用22版教材,考试试题是按教材出题还是新的法规标准出题,例如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办法,22版教材仍是老的办法标准,到时候出题是按教材出还是按新的办法出,需要咨询一下,非常感谢。 咨询时间: 2023-09-10
已电话沟通解答。 您好!感谢您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关注!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应急厅〔2019〕43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第一部分“考试目的”中明确,该科目考查专业技术人员掌握和运用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行”一词是指在年度考试日期当天现行有效。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试题依据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参考网址:https://www.mem.gov.cn/gk/tzgg/tz/201905/t20190505_257190.shtml)命制,请参考该大纲备考。回复单位: 人事司 回复时间: 2023-09-15
注安证未注册
老师,请教个问题:我于2014年考取中级注安资格证,那时还未细分专业。至今我仍未初始注册,我现在还能注册吗?有啥步骤手续及费用吗?请指教! 咨询时间: 2023-09-08
已电话沟通解答。 您好!感谢您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关注!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长期有效。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第三十二条,本规定施行前取得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按照本规定取得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第十七条,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二)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三)受聘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类岗位或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从事安全生产专业服务;(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不超过70周岁。满足上述条件的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费办理注册申请,具体可参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注册说明(参考网址: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help/manuals.html)回复单位: 人事司 回复时间: 2023-09-15
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未在取证5年内注册问题
您好,我在2018年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件,因为一些原因至今未能注册,也未进行继续教育,现咨询超5年未注册是否有其它影响,后期是否能成功注册,证件是否会过期失效 咨询时间: 2023-09-07
已电话沟通解答。 您好!感谢您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关注!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长期有效。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第十八条,2019年以前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在2019年3月1日起5年内由本人向注册初审机构提出。超过该时限的,按逾期初始注册办理。初始注册无继续教育要求。逾期初始注册的,除满足初始注册规定的条件外,还需满足一定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继续教育由行业部门、省级注册初审机构组织实施,按照注册类别分类进行。您可在确定注册初审机构后,向对应注册初审机构了解继续教育有关要求(联系方式参见:https://rmocse.chinasafety.ac.cn/Contact.aspx)回复单位: 人事司 回复时间: 2023-09-14
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并在企业注册是否需要在考取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
贵司,您好,想咨询一下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金属与非金属并在企业注册,取得职业资格证是否需要在考取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 咨询时间: 2023-09-08
已电话沟通解答。 您好!感谢您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关注!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与矿山安全监管有关规定的衔接,建议咨询当地省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回复单位: 人事司 回复时间: 202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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