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众可利用灾害事故“E键通”微信小程序随手报送身边的灾情信息,对于需要立即处置的火警或事故警情,建议仍通过119等渠道报送。回复单位: 科信司 回复时间: 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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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事故e键通"小程序使用问题咨询
咨询一下,这个“灾害事故e键通”微信小程序在全国范围内能用来报火警和事故警情吗? 咨询时间: 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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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号被别人利用,会不会对我的证书或者注册有影响?
您好,我是2021年考取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我的证书被别有用心的人看见了,并记下了证书上的管理号,然后用我的证书的管理号不知从什么渠道办理了一个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证书,请问这种情况下,对我的证书的使用,以及注册是否会有影响? 咨询时间: 2023-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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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电话沟通解答。 您好!感谢您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关注!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对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执业注册管理制度,按照专业类别进行注册。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时,仅能注册一个专业类别。冒用他人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的人员,无法在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申请注册,建议日常加强个人证件信息的安全保护。回复单位: 人事司 回复时间: 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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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可以替代建安、交安等安全证书吗
考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并注册,还需要考安全A、B、C类证书吗?可以代替ABC类证书使用吗?包括建安证、交安证。 咨询时间: 202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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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电话沟通解答。 您好!感谢您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关注!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您描述的问题建议咨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回复单位: 人事司 回复时间: 2023-09-21
问
注册安全工程师可以替代建安、交安等安全证书吗
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并注册,还需要再考安全A、B、C类的证书吗?能否替代使用? 咨询时间: 202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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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电话沟通解答。 您好!感谢您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关注!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您描述的问题建议咨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回复单位: 人事司 回复时间: 2023-09-21
问
自然灾害救助
您好,因研究需要,现对全国各省自然灾害救助支出相关数据迫切需要,但由于互联网上相关资料较少,所以前来咨询一下如何得到相关方面数据 咨询时间: 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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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我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遵循分级管理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分配、管理并监督使用情况。 根据《应急救援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20〕22号)文件规定,将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救灾等,确认为地方财政事权,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您提到的各省自然灾害救助支出为地方财政事权,建议您向所在地区财政或应急管理部门咨询。感谢您对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回复单位: 救灾和物资保障司 回复时间: 2023-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