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09-02
1、按照《场车规程》,场车在“三区”使用纳入特种设备监管,如果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公安交通管理 部门的相关规定。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在修订,今后会有对上道路行驶的场车处罚的规定;2、场车类产品是否纳入特种设备监管,应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2条判别;3、在“三区”使用,可理解为是对场车是否纳入特种设备监管范围的一个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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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观光车一段在景区一段在公路运行如何监管
您好!我是一名基层一线特种设备监察人员,我所在的海岛县只通过1条大桥连接大陆,全岛全域纳入4A级旅游景区范围,岛内有景区、有公路。
1.最近有的景区有观光车,有的观光车则是从路口经过一段公路、送到景区门口停车场、而停车场属于景区范围;一些办理了特设证件的景区认为我部门应该也查处这些进入景区停车场的观光车。对于这种路线一段在公路的观光车,我局能否直接将其作为场车处理?
2.我看到有的留言说比如8座的观光车,如果拆了作为变成少于6座,就可以不纳入监管,那么少于6座,对于这一点:
2.1直接通过监管人员现场照片判定即可?
2.2还是需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部门判定给出结论作为依据?
2.3是否还能要求使用单位作出承诺保持少于6座的车辆现状?
3.对于《特种设备目录》中的“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的理解,是理解为车辆本身的一个属性、即车辆铭牌有此提示即可认为该车辆属于目录内车辆?还是理解为车辆所处的一个状态、即车辆被使用者放在“三区”内使用的一个状态?留言日期:2020-08-29
答
问
炼化企业的企业法人需要有特种设备管理证吗?
大型炼化企业的企业法人需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吗?留言日期:2020-08-28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09-02
企业法人不需要,具体请遵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执行。
问
2020年特种设备检验QP是什么时候开始报名呢
2020年特种设备检验QP是什么时候开始报名呢?留言日期:2020-08-30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09-02
请向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咨询。电话010-59068821。
问
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通过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的人员公示查询上海市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公示查询结果,两个查询结果中间会有一条“以下信息尚未完成信息确认,结果仅供参考!”。请问是什么原因,所查询的信息是否符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第四章复审第二十七条所需核实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是否可以以两个查询结果中间会有一条“以下信息尚未完成信息确认,结果仅供参考!”作为人员证信息无法核实为由让持证人回原发证机关提交复审申请。留言日期:2020-08-27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09-02
目前,我局正在开展持续性的数据校验,提示上述内容的持证信息需要由发证机关确认后方可取消,您可向发证机关咨询。
问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申请表填写问题
请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取证申请表中“工作简历”一栏,应该填写个人工作简历还是填写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相关工作经历,如果填写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相关工作经历是否与人员持证上岗就存在矛盾关系?
我们当地的取证申请表中“工作简历”一栏,让填写“自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单位从事某项特种设备作业”,这就存在矛盾关系,未持证怎么从事该项特种作业,请问这样填写是否合理?是否应该改成“自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单位从事某项特种设备作业的学习”更合理,如果人员未持证在岗实习或在岗学习,不进行操作,是否允许?
取证前对相关特种设备的学习时间是否有要求,我们当地规定是必须在单位工作满3个月才能报名取证。时间规定是否合理?留言日期:2020-08-27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09-02
取证前无相关工作的经历,可不填写。具体请向发证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