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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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检验员培训
我在特种协会网看到锅检员考核信息,可不知道在哪培训?问特检协会的人都说不知道。请问能否告知,谢谢!留言日期: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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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54号公告执行问题
总局领导:总局2019年54号公告已经发布。在新修订 的《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公布之前,该公告中关于取消检验人员换证的继续教育证明的规定可以暂不执行吗?留言日期: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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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10-21
不需要提交证明材料。目前正在修订考规,新考规实施后,按新考规执行。
问
未经监督检验完成
高速公路工地上安装了一台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2020年10月10日,检验机构到现场检验,发现了一些问题需要整改,出具了《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联络单》,联络单中要求在2020年11月10日将处理结果报检验机构。
2020年10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发现使用单位已经在使用上述起重机了。
请问:1.上述起重机是未经安装监督检验,还是监督检验不合格?
1.1 如果是未经安装监督检验,使用单位能拿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联络单》证明已经检验了。
1.2 如果是监督检验不合格,根据《TSG Q7016-2016 起重机械安装监督检验规则》第二十一条,判定不合格必须在期限内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达不到要求才能判定不合格。如果安装单位马上整改,检验机构不仅不能出具不合格通知书,还得出具合格报告。
作为特种设备监察人员,我觉得实际情况应该是 监督检验是过程检验,该监督检验未完成,应该以未经监督检验处理,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第32条,根据84条,以未经检验处罚。 但是很难说服当事人(如果行政诉讼的话,不知道法院能否支持)。留言日期: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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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10-20
具体问题,按照属地执法原则,请你向当地市场监管局反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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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内超期叉车未在辖区内,如何查处?
现场检查规则第二十二条,监管部门的检查人员通过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信息化系统或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报告,发现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事故隐患的,可以不经过现场监督检查直接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若要处罚,是否需要现场检查?如我单位系统中有一台超期叉车,如何处理?如需现场检查,但该叉车未在我局辖区,如何处理?留言日期: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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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10-20
如超期未检,应与使用单位取得联系,确认情况,督促其依法依规报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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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内准备购买电动四轮巡逻车两排五座是否为特种设备?
尊敬的领导,
由于厂区较大,拟购买电动四轮两排五座巡逻车用于厂内日常巡逻,请问电动四轮两排五座巡逻车否属于特种设备中的厂内机动车辆?
感谢!留言日期: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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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10-20
如在“三区”使用,且符合《场车规程》中第1.2条,应纳入特种设备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