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12-07
起重机械是否为改造、修理、重大修理行为,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明确起重机械有关名词术语含义的通知》(特设局函[2020]47号)执行;如果属于上述行为,就需要告知、并按照《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16—2016)及《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2020年第26号)执行;如果涉及远程控制问题,请你与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沟通,按照上述检验规则附件C中C13.8条,并根据产品特点、功能、要求等对其安全风险研判或评估,确定需要增加的检验项目,经机构相应负责人批准,纳入检验项目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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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无人化改造后手续办理问题咨询
关于对特种设备(桥式起重机)无人化改造后如何办理手续的问题咨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我司系湖南千盟工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8月注册于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工商管理局,是一家专注于工业智能系统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我司有一款产品系对特种设备桥式起重机进行无人化智能化改造,实现其全自动作业,即无需驾驶员在驾驶室手动摇杆操作起重机。此产品通过对传统起重机(有人驾驶的起重机)进行电气改造,增加位置检测传感器及其他检测元件、变更PLC控制程序,使其能自动作业,而不改变起重机原有机械结构、承重结构、起重量、吊具类型;亦不改变大小车及升降机构原有控制速度。
目前此产品在全国市场有广泛需求,属于国家重点提倡的智能制造产品,此产品涉及智能硬件,核心算法及复杂工业软件,完全符合我司多年的技术贮备方向,无人驾驶起重机为我司多年潜心研究开发出的较为先进的高科技产品。
我司凭借过硬的技术实力,先后获得内蒙古包钢集团两份起重机无人化改造合同,目前已有6台抓斗桥式起重机通过我司改造后投入使用,系统性能稳定,极大的改善了工人高粉尘的作业环境,获得客户的高度好评。
起重机系特种设备,属于市场监督管理局许可方可生产制造的产品范围,我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联合起重机厂商实施此项目(具备起重机改造资质的厂商),但目前我司遇到一个难题,特咨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起重机无人化改造完毕后,是否需要当地特检所检验合格后方可取得起重机合格证?目前,我司和起重机厂家都未查询到起重机无人化改造后该如何办理取证的法律法规,包头市特检所也因未找到起重机无人化改造后该如何验收的相关规定亦给出无法验收的答复,导致我司的合同项目无法验收,也影响我司在全国范围推广起重机无人化系统这款产品,请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特种设备桥式起重机无人化改造后,是否需要特检院或者特检所验收?如果需要特检院或者特检所验收、改造厂商需具备哪些资质?如何办理无人起重机取证手续?期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答复,谢谢!
留言日期:2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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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检验报告是否等于未经检验
问题1、起重设备移装监检按规定进行了开工告知、安装,检验机构已对现场进行检验,现场设备无任何问题,但验收资料需按当地特检院要求补充提供。在检测报告出具期间,使用单位使用了起重设备,是否属于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是否可以按违反《安全法》第三十二条和第八十四条规定,处3-30万罚款。
问题2、安装单位是否属于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销售、交付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
问题3、现场验收合格,但未取得检验报告期间是否等同于设备未经检验 留言日期:202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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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12-07
涉及行政相对人的违法判定及处罚问题,不宜采用公众留言的方式答复,请您联系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沟通解决。
问
国市监特设〔2020〕56号中符合条件的维保单位
国市监特设〔2020〕56号文件中,关于“科学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有一句:不具备自行检测能力的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维保单位。
这里指的符合条件的维保单位,具体怎么样的维保单位才属于符合条件呢?留言日期:2020-11-30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12-03
请查阅《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特设〔2020〕56号)附件1:《电梯使用、维护保养单位开展电梯检测的要求(试行)》以及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相应试点方案。
问
1级和A级锅炉安装资质
领导你好!TSG07-2019规范实施前取得的还未到换证周期的1级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资质是否等同于TSG07-2019实施后的A级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资质?有没有文件性的资料证明等同?我们在办理与锅炉连接的管道安装受理时遇到困难,对方只承认A级锅炉安装资质,不承认1级锅炉安装资质,谢谢!留言日期:2020-11-28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12-03
请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中规定执行。
问
《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则》中“结构形式”
总局领导,您好
我咨询下《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则》TSG Q7002-2019中第3.1,“结构形式”如何理解;是指简支梁、悬臂梁这样分类还是指箱体梁、桁架梁这样分类,亦或是与型式试验报告上所附样机图片不一致的都视为结构形式不一致?留言日期:2020-12-03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12-03
原则上请按照梁的截面形式,及单梁、双梁等这样的结构与设置进行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