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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试安装相关问题
总局领导:您好!请问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取证(GC2)时,试安装项目在鉴定评审前是否需要取得监检报告?还是只需有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监检意见书(1),等取证后出具正式监检报告、监检证书? 留言日期:2022-05-30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6-07 至少应取得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监检意见书(1)。
压力容器取证人员社保问题
总局领导好: 我公司准备申请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取证是子公司取证,但是有部分技术人员的社保是在总公司缴纳的(总公司在上海,子公司在浙江),但实际是在子公司工作。查看了TSG07-2019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中2.2.4.2条公司和子公司的说明, 总公司不从事相应的许可活动,这样子公司取证的体系人员是否可以共享总公司的人力资源? 留言日期:2022-05-31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6-07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2.2.4.2已明确:公司申请许可时,经其子公司同意,子公司可以作为制造地址在许可证中载明,但其子公司不得再单独申请许可,本规则附件B至附件L规定的许可条件允许共享;公司和其子公司分别申请许可的,本规则附件B至附件L规定的许可条件不允许共享。
燃气一体铸造的流量计是否需要监督检验
尊敬领导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燃气管道上的一体铸造的流量计是否需要制造许可资质和制造监督检验?还是需要提供型式试验报告?请指导!谢谢! 留言日期:2022-05-31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6-07 锅炉范围内管道上使用的流量计(壳体)应满足《市监特设函〔2019〕849号》的要求。压力管道元件范围内的流量计(壳体)应按照《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TSG D7006-2020)要求进行制造监督检验。
已进行过油改气的车辆更换新气瓶
本地有许多出厂为燃油车,用户购买后进行了油改气并办理了使用登记证(油改气后,当时车管所只是在其车辆档案上手动标注了双燃料)。现车用气瓶已到设计使用年限,车主准备更换新的气瓶,有以下问题: 1、新安装的气瓶,在安装监督检验之前是否需要车辆登记部门的同意? 2、若车辆登记部门说之前就已经改过气了,现在更换新气瓶完全是商场监管部门管理的范畴,他们不做要求,在此情况下,能否视同车辆登记部门同意? 3、车辆登记部门对安装行为同意有哪些形式,若车车辆登记部门明确由我们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后,他们予以手动标注又燃料,是否符合新《瓶规》对车用气瓶安装监督前检验车辆登记部门同意的要求。 留言日期:2022-05-31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6-07 是否允许机动车“油改气”取决于当地政府的油改气政策,请咨询当地政府部门。
关于气瓶委托充装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3.4.1.2按单位办理 注3-1:新投入使用的气瓶应当提供制造监督检验证明,进行定期检验的气瓶应当同时提供定期检验证明。”已登记使用的定期检验气瓶原使用单位注销后,新使用单位办理气瓶使用登记时是否可以提供定期检验证明,不再提供监督检验证明呢? 留言日期:2022-05-31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6-07 请查阅《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3.8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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