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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余热发电汽水管道类别划分
依据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其中压力管道划分为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工业管道,工业管道包括工艺管道、动力管道、制冷管道。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号)中GC类管道定义均为工艺管道和制冷管道,而GB/T32270-2015《压力管道规范 动力管道》中明确规定了火力发电厂界区内的管道才为动力管道。 那化工厂内的余热发电汽轮机蒸汽管道(从厂外界区至发电机组段)是否能定义为GCD类管道(动力管道)呢? 留言日期:2022-08-25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8-30 回复:工业管道的定义参照相关规范标准,压力管道划分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
对接焊缝无损检测问题
你好老师有一个问题咨询一下 现我公司一台不锈钢S31603冷凝器,设计标准GB/T151-2014;无损检测要求≥20%,筒节与平盖焊接接头采用HG/T20583-2020中表15.5.1中J7焊接形式,属于对接接头B类焊缝,但是射线检测条件受限检测不了,这种情况是否可以采用表面检测 留言日期:2022-08-25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8-30 回复:标准问题请咨询标准归口单位或标准起草单位。压力容器制造应满足相应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充装车用气瓶的监管问题
总局领导您好,我是一名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在当前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工作中,某企业取得了车用气瓶充装许可(充装介质类别:压缩气体、低温液化气体;充装介质名称: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对该企业充装不在机动车上安装和使用车用气瓶(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的充装行为,如何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八十五条及《气瓶安全技术规程》 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留言日期:2022-08-25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8-30 回复:涉及行政相对人的违法判定及处罚问题,不宜采用公众留言的方式答复,请你们按照行政处罚的程序,组织研究处理意见。对法律法规理解不一致的,请按照程序行文办理。
特种设备安装告知
1、蒸汽管道安装工程到特监科办理安装告知,压力管道安装告知书设备名称一栏填“蒸汽管道”是否符合填写规范?(现场办理人员要求按质证书填写“无缝钢管”是否合理?) 2、压力管道安装告知时是否强制需要提供管道的材质证明书? 3、我方提供的材质证明书生产单位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钢管公司”,印章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现场办理人员质疑名称不一致,我方认为印章为总公司产品质量签章没问题,且联系了包钢很多电话,没得到答案。但对方需要证明,我方认为这是个无理的要求。 留言日期:2022-08-26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8-30 回复:1.应依据《特种设备目录》中压力管道类别,按安装告知书要求填写;2. 请按《关于简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09〕1186号)相关要求执行;3.材质证明书的印章应与钢管的材料供应单位名称一致。
容器改造监检
总局专家好! 我是一名基层检验员,现有一检验问题向专家咨询。辖区内一企业1000m3液化石油气储罐欲将原储存介质液化石油气(原设计压力1.8MPa,工作压力1.6MPa)改为现储存介质凝缩油(现设计压力1.8MPa,工作压力0.5MPa),为了防止腐蚀,需在内壁涂刷防腐涂层。现咨询问题如下:1.此施工行为是否属于改造?2.如属于,施工单位是否需要取得相应改造资质?3.施工前,施工单位是否需要办理告知?4.改造方案是否需要设计单位书面同意? 谢谢! 留言日期:2022-08-26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8-30 回复:请查阅《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5.1、5.2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附件1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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