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2-15
回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请查阅《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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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燃气管道维护保养
总局领导: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现在企业内的燃气管道(压力约为1.1MPa,管径DN300,工况流量约1200m3/h)维修保养作业需要办什么作业证?谢谢!
留言日期: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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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
总局领导您好,我要咨询至今为止当地政府以及车辆相关管理部门没有出台停止单燃料汽油车停止油改气的相关文件时(从2011年01月01日截止到2023年02月10日的相关文件都是支持油改气,节能减排的相关文件),关于行驶证是单燃料的汽油车,在加装完车用气瓶后,已经由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检验,并办理完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证书后,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内要求提供安装车辆的相关全套手续后,在车辆注册登记所在县区可以办理气瓶使用登记证吗?
车用气瓶的使用登记工作在总局2019年32号文发放至今,登记机关的使用登记工作发生变化了吗?
留言日期: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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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2-15
回复:涉及 “油改气”的车用气瓶安装,取决于当地政府的油改气政策。目前,车用气瓶安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等和各省局的规定进行告知和安装监检,监督检验合格的车用气瓶在投入使用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的要求向产权单位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具体请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咨询。
问
代办压力容器使用登记
总局领导您好:
我司为压力容器安装单位,我们办理压力容器告知并完成安装后,客户总是要求我们为其代办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我司认为不妥,却无法从法律规范的角度拒绝客户。请问此类代办行为是否允许,若不允许可否告知是哪项法律规范的要求。
留言日期: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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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2-15
回复:请查阅《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相关要求。
问
压力容器元件外购
压力容器生产企业是否可以外购单独出厂的TSG21 6.1.2.1(3)中的有焊缝的筒节作为主要受压元件,并根据TSG 6.2.1.2.1(3)进行材料验收。
留言日期: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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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2-15
回复:可以,按《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6.1.2.1(3)、6.2.1.2.1(3)相关要求执行。
问
关于IG541气体灭火气瓶定期检验的问题
尊敬的领导
关于《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9.5节中规定:对于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有使用价值的气瓶,产权单位应当委托气瓶检验机构对气瓶进行安全评估,检验机构评估合格后应当给出延长后的使用年限。3.7节中规定:钢质无缝气瓶设计使用年限为20年,充装单位能够确保气瓶始终处于良好的维护保养状态并通过安全评估,钢质无缝气瓶或者铝合金气瓶的实际使用年限可以延长至30年。我司目前有一批使用时间即将超过20年的IG541气体灭火系统气瓶,根据气瓶采购合同和相关设计文件,在用的气瓶使用寿命为30年。请问我司在用的气瓶使用年限是以《气瓶安全技术规程》3.7节,还是以气瓶生产时的设计文件为准?是否需要进行气瓶安全评估?
留言日期: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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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2-15
回复:消防灭火用气瓶应当满足《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总则、材料、设计、制造的有关规定。按《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3.7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