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6-20
回复:元件组合装置制造属于制造环节,不属于安装施工,应按《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TSG D7006-2020)要求进行制造监督检验。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TSG D7006-2020)A2.2(5)已明确产品标准有强度要求校核要求时,审查其强度计算书是否齐全,审批手续是否符合要求。所述产品标准若无此要求,可不进行相关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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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压力管道元件工厂化预制管道制造监检留言日期:2023-06-14
工作人员:
你好。
我公司注册地在河南洛阳,具备压力管道元件组合装置(工厂化预制)的资质。最近新接一个项目,设计方委外,为SEI。在管道元件工厂化预制监检过程中,当地监检人员按照管规及管道监检规则附件A中设计文件(C类)(5)产品标准有强度校核要求时,强度计算书是否齐全,审批手续是否符合要求;要求:
1,北京的设计方提供手续齐全强度计算书及管道数据表。但我们认为元件组合装置的制造,属于元件制造监检,非安装监检。图纸上规定的“制造安装及检验标准为:GB50235-2010/GB50236-2011”,无GB/T 20801-2020。图上并未要求“强度计算”,因此制造单位认为无需设计方补充提供;
2,北京的设计方需要在图上增加GB/T 20801-2020的设计标准。元件组合装置,属于制造监检,非管道安装,因此制造单位认为无需设计方增加;
盼复,谢谢!
答
问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压力容器可以申请办理使用单位变更吗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压力容器可以申请办理使用单位变更吗?(还在原地址使用,没有移装,只是申请使用单位变更)
留言日期:2023-06-15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6-20
回复:请查阅《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3.8相关要求。
问
燃气调压装置压力管道元件办理使用登记证
您好
燃气调压装置中涉及的压力管道元件(工厂预制管件)于2016年生产及投入使用,无制造监督检验,《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TSGD7006-2020中要求燃气调压装置压力管道元件需办理制造监督检验,现计划办理燃气调压装置压力管道元件使用登记证及开展定期检验。
请问:1.在无制造监督检验的情况下能否办理使用登记证?如何去办理?依据的法规、标准是哪个?
2.在无监督检验的情况下能否开展定期检验?如何去开展定期检验?依据的法规、标准是哪个?
盼复
留言日期:2023-06-15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6-20
回复:所述燃气调压装置应进行制造监督检验,燃气调压装置属于压力管道元件无需办理使用登记证。
问
关于撬装式CNG设备充装许可办理问题
尊敬的总局领导:
我单位在煤矿矿区安装两套撬装式cng设备,用于煤矿地面井放空瓦斯的回收利用,特将相关问题请示如下: (一)上述性质项目是否需要办理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 (二)根据《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说明:充装单位的场地、厂房、办公场所、仓库允许承租。但在办理过程中,因租赁性质用地无法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导致消防审查和充装许可无法报审,应如何处理。
请总局领导给予支持答复,帮助解决为盼。
留言日期:2023-06-15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6-20
回复:1.如回收装置仅用于企业内部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而不直接对外进行商业充装,则不需要办理充装许可,由本企业负责回收装置充装的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2.请按《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相关要求执行。
问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气瓶属于特种设备吗?
您好:请问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气瓶属于特种设备吗?
留言日期:2023-06-20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6-20
回复:请查阅《特种设备目录》压力容器定义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