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8-06
标准问题请咨询标准起草或标准归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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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低温管道检测等级
总局领导你好。
我们设计的二氧化碳项目,其中有二氧化碳管道,设计温度-25℃,设计压力2.3MPa,为GC2管道。设计确定的射线检测比例为20%,符合GB/T20801.6和GB50517(2023版)的要求。
但是GB50184中表8.1.1的第6条规定:设计温度低于-20℃的所有流体管道,无损检查等级为I级,即100%检验。
GB50184-2011已经十几年未修订了,而且还存在GC3的压力管道。我们是否必须执行设计温度低于-20℃的所有流体管道,无损检查等级为I级,即100%检验,这条要求。
留言日期: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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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新型式试验规则
各位领导好:
TSG D7002-2023即将在10月1日开始执行,对新规则的理解有几点疑问,烦请各位领导及专家给予指导:
1. 新规则实施后,之前做的型式试验,证书还未到期,那么覆盖范围是不是也需要按照新规则来执行?
2.在新规则附录C2.3 (3)规格覆盖 中分出DN<800mm(B级)和DN≥800mm(A级)两种情况,依据许可规则TSG 07-2019注三 表格中许可参数级别明确指出A级可覆盖B级,那么型式试验这个规格覆盖是不是也同样的DN≥800mm(A级)可以覆盖DN<800mm(B级)?
3.就美标ASTM A671/A672/A691的钢管规范中有热处理工艺的区分,那么覆盖范围时,按照新规则附录C2.3覆盖范围仅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规定(1)焊接方法覆盖(2)材料覆盖(3)规格覆盖, 并未涉及热处理工艺的覆盖,所以是不是可以不考虑热处理类型,比如在做型式试验时就不必考虑钢管是正火还是退火,只要满足上述三方面的要求就可以覆盖了?
留言日期:2023-07-31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8-06
1. 目前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有效期为四年。2.请查阅《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和TSG D7002-2023的相关要求。
问
压力管道法兰型式试验
尊敬的总局领导:
根据总局23年32号公告, TSG D7002-2023《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里新增加了法兰,因为施行日期为10月1日,在此之前型式试验机构暂不受理申请。如果从10月1日起,因为众多厂家扎堆同时申请,导致型式试验认证周期内,比如需要3个月或6个月或更长时间,请问在此期间生产的法兰是否可以被允许使用在压力管道上?谢谢!
留言日期:2023-07-31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8-06
1. 目前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有效期为四年。2. TSG D7002-2023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问
压力容器制造(含设计)的证书还需要刻章吗
请问单位取的是压力容器制造(含设计)的证书,没有独立的设计证。请问这种情况下还需要刻设计章吗?设计本单位制造的容器还需要盖设计章吗?
留言日期: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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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8-06
请查阅《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1.2相关要求。
问
关于管束式集装箱年度检验的信息反馈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领导您好;
我是河北省某危险品运输公司的特种设备管理员,我们在按照移动式压力容器智慧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要求,在对移动式压力容器进行年度检验和全面检验时发现,平台对管束式集装箱的年度检验也列入必检项。
依据《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2011,2014年12月第一次修改)第2号修改单,第7条的5.18项之规定:“使用单位每年对所使用的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至少进行1次年度检查,其年度检查的专项要求见附件J。当年度进行定期检验的,可不再进行年度检查,年度检查工作完成后,应当进行使用安全状况分析,并且对年度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消除。年度检查工作可以由压力容器使用单位进行,也可以委托具有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
我公司现有管束式集装箱43台,每年支付给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年度检验费,约223600元。为节能降耗减少企业负担及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我公司依据《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相关之规定,依法申请对移动式压力容器智慧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要求的年度检验项,进行自行检验并自主上传。
希解决相关问题为盼!!
留言日期: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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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8-06
TSG R0005-2011的第2号修改单已明确规定“年度检查工作可以由压力容器使用单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