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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请问AQI各指标的监测数据是否可以下载?
你好,我们在校生想对空气质量方面做一些研究,但目前缺少真实可靠地数据,不知道官网有没有相关的数据集可以下载? 提交时间: 2019-09-27 10:46:30
回复日期: 2019-09-29 09:49 内容回复: 薛同学您好!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官网“监测报告”—“空气质量状况报告”栏目下有全国城市空气月度质量报告可以查阅,其中包括了全国337个地级市及以上城市AQI各项指标月度数据平均值、重点区域空气质量各项指标平均值等信息。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官网“环境质量”—“空气环境”栏目下有江苏省设区市月度空气质量相关信息可供查阅。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关于搬迁技改的铸造项目环评编制申报的问题
企业2003年建设的项目中包含铸造项目,当时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呢(登记)表,有相关的环保手续。目前,企业建设了新厂区,需要进行搬迁,将现有铸造项目搬迁到新厂区,并进行升级改造成精密铸造。请问编制和申报环评手续的过程中需要提交产能置换方案和省级工信部门的批准吗? 提交时间: 2019-09-23 13:09:34
回复日期: 2019-09-25 16:39 内容回复: 根据《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号),重点区域新建或改造升级的高端铸造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并将产能置换方案报送当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我省属于通知中重点区域范围,应执行相关规定。 回复日期: 2019-09-25 20:15 内容回复
关于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RO 膜固废属性
某企业以自来水为原水,采用纯水制作工艺如下:自来水-石英砂过滤-活性炭过滤-反渗透(RO)-离子交换-纯水 纯水制作过程中需要定期更换石英砂、活性炭(食品级水处理专用)、RO膜、离子交换树脂等。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更换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属于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 900-015-13) 请问制作纯水过程中更换的废石英砂、活性炭、RO膜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如是,那么应该按照哪个代码? 提交时间: 2019-09-20 14:44:16
回复日期: 2019-09-24 10:26 内容回复: 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要求的通知》(苏环办〔2018〕18号),对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在项目环评中进行属性判定。 对于新建项目,若固体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直接判定为危险废物;对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的固体废物,通过分析工艺流程、产生环节、主要成分、有害成分后仍不能判定属性,要求开展危险特性鉴别确认属性,鉴别结论和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情况纳入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的范围和报告中。 对已通过环评审批、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如发现危险废物属性、产生量、种类等错评等情形,应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编制《建设项目变动环境影响分析》,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对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形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有权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备案。 请根据以上程序对制作纯水过程中更换的废石英砂、活性炭、RO膜开展属性判断工作。
企业办公过程中的硒鼓是危险废弃物?还是电子废弃物?
如果不是危险废弃物,只是电子废弃物,那么根据《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是不是只要交给有电子废弃物处理资质的厂家处理就行吧? 提交时间: 2019-09-20 09:07:06
回复日期 :2019-09-23 09:28 内容回复: 您好!使用过的打印机硒鼓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不属于危险废物。根据《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需交给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的单位处理。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水源地取消,生态红线暂未调整,一二控红线区内项目能否审批
您好: 我是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现有一事咨询: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境内有一条新团河曾为大丰区备用应急水源地,后经申请调整备用水源地迁址通榆河,原新团河备用水源地取消。2018年省水利厅发文苏水资(2018)59号,同意核销了新团河备用水源地,但因目前省生态红线规划还未重新调整到位,行政审批部门不接受新项目审批。请问现在此区域内新、改、扩项目能否正常进行审批。恳请领导研究,盼复为感! 提交时间 :2019-09-18 16:15:28
回复日期: 2019-09-19 10:22 内容回复 : 在省政府正式行文同意调整全省生态保护红线之前,新团河饮用水源地仍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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