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5-27
涉及行政相对人的违法判定及处罚问题,不宜采用公众留言的方式答复,请你们按照行政处罚的程序,组织研究处理意见。对法律法规理解不一致的,请按照程序行文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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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对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行为的处罚依据
总局领导,你好:
我是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请问对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行为的处罚,在《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废止前都是用该《规定》的48条处罚,请问现在适用什么法律、法规或规章进行处罚?
疑惑点:《特种设备安全法》第85条规定“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的”进行处罚,是指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主体是气瓶,而《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第8.4(5)规定“充装单位只能充装本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以及使用登记机关同意充装的气瓶......”,这里指的是充装行为,不是指气瓶,能否适用《特种设备安全法》第85条进行处罚?
留言日期:2022-05-25
答
问
关于压力管道设计评审
在2022年3月21日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中第三条、其他许可要求 第9款 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设计许可 中有如下规定,“鉴定评审机构开展压力容器规则设计或者分析设计、压力管道设计、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规则设计或者分析设计评审时,应当对相应设计审批人员的业务能力进行综合考核,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现场理论考试或者非现场理论考试。”
请问,该段文字中的“设计审批人员”是只包括审核和审定人员,还是指设计、校核、审核、审定等所有人员?
留言日期:2022-05-25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5-27
该文指审核人和审定人。
问
工业气瓶监管问题
尊敬的领导:
关于气瓶监管的问题,虽然总局多次留言,我们只负责气瓶使用单位,不负责气体使用单位,但在检查中,发现企业使用的自有产权气瓶,未办理注册和定期检验,是否可以按照一般意义上的压力容器来对待,以《特种设备安全法》第84条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来处理?谢谢指正!
留言日期:2022-05-25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5-27
涉及行政相对人的违法判定及处罚问题,不宜采用公众留言的方式答复,请你们按照行政处罚的程序,组织研究处理意见。对法律法规理解不一致的,请按照程序行文办理。
问
是否所有锅炉作业人员都需要持证上岗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我想咨询一下:某公司锅炉使用的燃料为天然气,型号:WNS2-1.25-Q额定蒸发量:2t/h,额定蒸汽压力:1.25Mpa,饱和蒸汽温度:183℃,每天上班作业前打开,下班前关闭。该锅炉作业人员是否需要持证上岗?
是所有锅炉作业人员都需要持证上岗还是有文件要求某些锅炉作业人员需要持证?
留言日期:2022-04-26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5-05
需要。详见《锅炉安全技术规程》8.2
问
关于锅炉相关专业问题
总局领导: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附件B 锅炉生产单位条件B1.1.1.1(2)设计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锅炉设计工作经历和锅炉相关专业教育背景。
请问:锅炉相关专业包括哪些?
谢谢。
留言日期:2022-04-26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5-05
锅炉、热能、暖通、工程热物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