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5-27
根据《关于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若干问题的通知》(质检特函〔2012〕51号)文件,油气田单井放空天然气回收是天然气生产企业采用可移动撬装式回收工艺技术和装置进行天然气回收和利用的有效措施。油气田单井放空天然气回收站(装置)(以下简称回收装置)具有移动性、非永久性、临时性的特点,如回收装置仅用于企业内部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而不直接对外进行商业充装,则不需要办理充装许可,由本企业负责回收装置充装的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天然气生产企业应加强对回收装置的安全管理,制定合理的应急预案,保证其安全运行。
互动问答Interactive Q&A
互动问答
问
采用移动撬装工艺回收天然去是否需要办理压力容器充装许可
总局领导:我市辖区内有一家公司采用移动撬装工艺回收天然气,此类回收装置伴随着油井移动,属于临时性设施,无法取得政府规划等相关手续,不能满足《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请问此类充装是否可以无需办理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
留言日期:2022-05-24
答
问
境外材料牌号
根据TSG 21-2016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境外材料牌号的使用应满足2.1.2条关于境外牌号材料的使用的规定,而不必满足2.1.3中关于新材料的使用的规定。
留言日期:2022-05-24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5-27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及第1号修改单中2.1.2是境外牌号材料使用的相关规定,2.1.3是新材料使用相关规定。
问
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产品在中国的制造取证问题咨询
您好,目前正在全新技术开发的压力容器类产品(无相似工作条件下使用实例),其中某主要受压件所使用到的材料牌号是境外牌号,境外规范中批准使用,但在中国材料牌号中未列示。产品又被要求取得TSG证,中国制造厂需要按照哪条要求申请此材料的使用?
如果需要按照如下到的规定执行,如何向国家监督管理总局申报?准备何种资料?具体沟通渠道是?
《TSG 21-2016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 监察规程》提到“有关单位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与本规程不一致,或者本规程未作要求、可能对安全性能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向国家监督管理总局申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委员会进行技术评审,评审结果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投入生产、使用。”
提前感谢您的回复。谢谢。
留言日期:2022-05-24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5-27
请查阅《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及第1号修改单中境外牌号材料使用的相关规定
问
型式试验有效期 与 材质覆盖问题
领导您好:
1. 压力管道元件中管件的型式试验证书上只有证书日期,没有有效期的表示,请问管件型式试验是否有有效期?
2. 请问我司已有P91的管件型式试验证书,是否可以覆盖同种制造工艺的其他合金钢如15CrMo、P11、P22等? 是否可以覆盖CF415,WPB等碳钢?
留言日期:2022-05-24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5-27
《质检办特[2015]675号》一(五)明确压力管道元件制造企业换证时应重新进行型式试验。《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TSG D7002-2006 )表D-2已明确覆盖范围。具体可咨询相应的型式试验机构。
问
关于设备支座定级
尊敬的总局领导:
您好!
固定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过程中发现容器无地脚螺栓,且支腿(座)没有与基础进行固定。设备在没有发现其他问题的情况下影响定级吗?如果影响,根据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该适用那一条定级呢?请领导明示,谢谢。
留言日期:2022-05-24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5-27
安全状况等级评定请查阅《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8。




